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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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81民初552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俊驰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21-01-20 |
2 | 保险纠纷 | (2019)苏0581民初10833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 | 203670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188570元。(户名: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莫城支行;账号:10×××21)。
二、驳回原告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50元,公估费15100元,合计17850元,由原告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负担5829元,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中心支公司负担12021元(诉讼费中的差额部分由原告直接向被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帐户名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8 |
3 | 其他 | (2019)苏0591民初7405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122500 | 驳回原告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预缴的案件受理费2750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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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581民初9550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3-08-02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581民初9550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3-08-02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苏0581民初9550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3-07-31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81民初552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俊驰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1-02-09 | |
5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19)苏0581民初10833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常熟中心支公司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19-12-09 | |
6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19)苏0581民初10833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勇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常熟中心支公司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19-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