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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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0124民初3011号 | 其他 | - | 5000000 | 被告某中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某公司欠款50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800元,减半收取23400元,原告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某中心负担234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法库县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原告某公司预交的诉讼费23400元,应予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0-12 |
2 | -- | (2023)辽0124民初1495号 | 被告 | 原告: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5-24 |
3 | -- | (2023)辽0124民初543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友达道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676116.5 | 一、被告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沈阳友达道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3416658.25元;二、被告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沈阳友达道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欠付工程款3416658.25元的利息,计算方式为自2019年12月1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三、被告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沈阳友达道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842800元;四、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上述给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逾期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756元,由被告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并于本判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沈阳友达道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或本院缴纳,逾期强制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24 |
4 | 合同纠纷 | (2022)辽0124民初2824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县公路管理处 | 6064288 | 被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欠款6,064,28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250元,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法库县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应予退还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54,2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24 |
5 | 合同纠纷 | (2022)辽0124民初2843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2358400 | 一、第三人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工程款6,179,200.00元;二、第三人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工程款6,179,200.00元的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自2020年1月1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54.00元,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已预交,由第三人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法库县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08 |
6 | 其他 | (2023)辽0124民初13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160285.48 | 一、被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L某某工程款2,160,285.48元;二、驳回原告L某某要求被告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082.00元,原告L某某已预交,由被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法库县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应予退还L某某24,082.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27 |
7 | 合同纠纷 | (2022)辽0124民初2839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796460 | 一、被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工程款898,230元;二、被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工程款898,230元的利息(计息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三、驳回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要求被告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工程款并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82元,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法库县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应予退还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12,78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1-06 |
8 | 合同纠纷 | (2022)辽0124民初2834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800000 | 一、第三人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工程款4,400,000元;二、上述款项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计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给付工程款4,400,000元完毕时止;三、驳回原、被告及第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执行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000元,由第三人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或本院缴纳,逾期强制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15 |
9 | 其他 | (2022)辽0124执97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2-06-21 |
10 | 其他 | (2022)辽0124执98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2-05-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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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辽0124民初3011号 | 原告 | 原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法库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法库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10-08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辽0124民初1495号 | 被告 | 原告: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06-12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辽0124民初543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友达道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04-26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辽0124民初543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友达道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04-04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辽0124民初12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02-27 | |
6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辽0124民初13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02-22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辽0124民初2843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02-22 | |
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辽0124民初13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02-17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辽0124民初2839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2-12-19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辽0124民初2834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市法库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库分公司 被告: 沈阳兴发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2-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