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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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津0116民初7610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Y某某 被告: 天津市泰达医院 | -- | 一、被告天津市泰达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J某某、Y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病历复印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67,156.35元;二、驳回原告J某某、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64.50元,由被告天津市泰达医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4-27 |
2 | -- | (2023)津0116民初841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天津市泰达医院 | 729881.86 | 一、被告天津市泰达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医疗费39,220.6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440元、营养费1,200元、护理费336,025.60元、误工费36,824.80元、残疾赔偿金288,321.6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5,049.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鉴定费4,880元、交通费800元,以上合计734,761.86元;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54.5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180元,被告天津市泰达医院负担1,974.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4-27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津0116民初13736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天津市泰达医院 | -- | 一、被告天津市泰达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G某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共计30891.82元;二、驳回原告G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35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负担1446元,由被告负担18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11-22 |
4 | 劳动争议 | (2022)津03民终498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天津市泰达医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0-25 |
5 | 其他 | (2022)津0116执14803号 | 其他 | - | -- | -- | 2022-08-26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津0116民初2202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C某某 被告: 天津市泰达医院 | -- | 一、被告天津市泰达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C某某各项损失共计86155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76元,由原告W某某、C某某承担476元,被告天津市泰达医院承担2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4-07 |
7 | 合同纠纷 | (2021)津0116执7941号 | 申请人 | - | 32535 | 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天津市鑫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535.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值财产;
对银行存款的初始冻结日期为一年;动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11-18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津03民终493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91元,由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22 |
9 | 其他 | (2021)津0116执15071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Z某某、X某某、Z某某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0-14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津0116民初1686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K某某 被告: 天津市泰达医院 | -- | 一、被告天津市泰达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Y某某、K某某因被侵权人Y某某之子医疗事故导致的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12102.23元;
二、驳回原告Y某某、K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69元,减半收取984.5元,由原告Y某某、K某某负担204.5元,由被告天津市泰达医院负担7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9-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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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天津市泰达医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2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2-27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天津市泰达医院(天津大学泰达医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2-27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天津市泰达医院(天津大学泰达医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5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6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2-25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天津市泰达医院(天津大学泰达医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2-22 | |
8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2-22 | |
9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3-12-08 | |
10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