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顺恒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胡秋平
91320412551229119J
2000万元人民币
-
如皋市如城街道贺洋村11组2幢
江苏顺恒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共2类资质,分别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劳务资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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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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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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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4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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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未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其他
--
常州市国税局
2017-04-26
武国税简罚〔2017〕339号

信用中国 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06820628)公司﹝2019﹞第08160001号
新标准
公司
公司
2010-03-11
2030-03-10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2
﹝苏﹞JZ安许证字﹝2019﹞000818
新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延期申请)
2022-02-22
2025-03-1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裁判文书 4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3)鲁0305财保60号
被申请人
-
1100000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昊信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广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淮安市贵至隆建材有限公司、江苏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顺恒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1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对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2年,对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年)。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淄博誉金石化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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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2
其他
(2015)武嘉执字第396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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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7
3
其他
(2016)苏0412执异17号
被执行人
-
--
驳回异议人Z某某的执行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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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4
合同纠纷
(2015)武邹商初字第14号
被告
原告:
常州市武进区开元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常州南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X某某,Y某某,H某某
10913303
一、被告Z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归还原告常州市武进区开元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利息789940元(自2014年3月26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按月利率18.66‰计算),并承担借款本金5000000元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8.66‰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Z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常州市武进区开元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123363元。 三、被告常州市南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X某某、Y某某、H某某对上述被告Z某某应给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常州市南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X某某、Y某某、H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Z某某追偿。 五、驳回原告常州市武进区开元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75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7756元,由被告Z某某、常州市南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X某某、Y某某、H某某共同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付,由各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帐号: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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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8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4)苏0831民初704号
被告
原告:
盐城市耀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淮安市白马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徽煌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江苏顺恒城市建设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
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4-03-28
2
--
(2024)苏0831民初704号
被告
原告:
盐城市耀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淮安市白马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徽煌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江苏顺恒城市建设有限公司,L某某,G某某
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4-03-20
3
票据追索权纠纷
(2022)赣1102民初2182号
原告
原告:
江苏顺恒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上饶恒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2022-07-25
4
追偿权纠纷
(2020)苏0412民初4406号
被告
原告:
X某某
被告:
Z某某,江苏顺恒城市建设有限公司,H某某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0-09-0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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