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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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京海四税)许变更准字﹝2020﹞第(633)号 | 《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08-0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 |
2 | 京环审20230004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增销售、使用II类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编制报告表的批复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的批复 | 2023-01-29 | 2099-12-31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
3 | 京环辐证﹝F0502﹞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 | 2024-01-18 | 2029-01-17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
4 | 91110108597700439M | 营业执照 | 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012-07-16 | 2042-07-15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闵环保许评﹝2018﹞82号 | 关于“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通过关于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更多 | 2018-04-08 | 2099-12-31 | 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 |
6 | 沪闵环保评验﹝2019﹞162号 | 关于“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实验室建设项目”固废专项验收的审批意见 | 通过关于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更多 | 2019-06-14 | 2099-12-31 | 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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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京01民特75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 | 2023-05-29 |
2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民终914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Q某某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13 |
3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08民初30314号 | 被告 | 原告: 强英 被告: 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 驳回强英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元,由强英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16 |
4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08民初9861号 | 被告 | 原告: 强英 被告: 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X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元,由强英负担 | 2021-03-19 |
5 | 劳动争议 | (2019)京0108民初6366号 | 原告 | 原告: 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46174 | 一、确认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无需支付F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7800元;
二、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8374元;
三、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同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办理离职工作交接(返还公司文件、门禁卡);
四、驳回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十元,由F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10-08 |
6 | 劳动争议 | (2015)海民初字第42369号 | 被告 | 被告: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布鲁克·道尔顿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企人力资源公司) | 12689.65 | 一、布鲁克·道尔顿公司(BRUKERDALTONICSINC.)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L某某支付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3310.34元;
二、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支付二〇一三年五月一日至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6620.69元;
三、确认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无需向L某某支付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期间未休年假工资2758.62元;
四、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十元,由L某某负担五元,已交纳;由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五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L某某、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布鲁克·道尔顿公司(BRUKERDALTONICSINC.)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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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民终9140号 | 被上诉人 |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16 | |
2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08民初30314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1-07-06 | |
3 | 劳动争议 | (2021)京0108民初30314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1-07-06 | |
4 | 劳动争议 | (2019)京01民终11110号 | 被上诉人 |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4 | |
5 | 劳动争议 | (2019)京01民终11110号 | 被上诉人 |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