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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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考勤不合格,考勤率低于50% | 予以通报批评,并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 -- |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4-20 | -- | |
2 |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 扣3分 | --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20-06-04 | -- | |
3 | 派驻到工程建设项目上的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总监代表未在中标监理企业从业登记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 ...更多 | 累计扣8分 | --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11-08 | 赣交质督字〔2018〕24号 | |
4 |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 累计扣6分 | --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11-08 | 赣交质督字〔2018〕10号 | |
5 | 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监理企业负有责任的 | 累计扣3分 | --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11-08 | 赣交质督字〔2018〕27号 | |
6 |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 累计扣3分 | --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11-08 | 赣交质督字〔2018〕9号 | |
7 | 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监理企业负有责任的 | 累计扣5分 | --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11-08 | 赣交质督字〔2018〕39号 | |
8 |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 累计扣3分 | --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11-08 | 赣交质督字〔2018〕8号 | |
9 |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 扣3分 | --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09-13 | -- | |
10 |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 扣3分 | -- |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09-13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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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5-07-14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7-29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5-07-08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7-29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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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6000015829343XU | 设立通知书 | 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设计咨询,造价咨询,决策咨询,规划咨询,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试验检测及评估,项目代建,工程技术服务,科技开发,培训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交通工程施工,旧桥维修加固,高新技术产品销售代理,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机械及配件的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 ...更多 | 1994-04-27 | 2099-12-31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赣建审批﹝2020﹞23号 | 关于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结果的通告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 2020-03-25 | 2025-03-25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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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赣01民终1482号 | 被上诉人 | - | 113771.3 | 一、维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赣0192民初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撤销第一项、第三项;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付P某某113771.3元;
三、驳回P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10.5元,由L某某、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21元,由P某某1负担300元,L某某、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负担300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负担22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6-25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赣0192民初4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L某某,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9925.14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付原告P某某7722.77元;
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被告L某某垫付款2202.37元;
三、驳回原告P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1元,减半收取计410.5元,由被告L某某、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20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宜中民三终字第58号 | 被上诉人 | - | 2356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89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6-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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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咨询合同纠纷 | (2023)赣0732民初1849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法院 | 2023-05-15 | |
2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赣0113民初76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3-02-15 | |
3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2)赣0113民初26228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3-01-17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赣0192民初4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L某某,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03-12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赣0192民初4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L某某,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