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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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045 | -- | 房屋销售 | -- | 2017-10-23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2 | 池人防办审批字(2018)03号 | -- | 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池州经济开发区沿江大道以南、上小湖以西、流波安置点以北、和谐路以东新建志成江山郡H29#—H31#楼、5#车库工程,我办同意该公司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更多 | -- | -- | 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3 | ﹝池税二﹞许准字﹝2020﹞第﹝449﹞号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10-2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 | |
4 | 2018014 | -- | 房屋销售 | -- | 2018-02-13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5 | 2017056 | -- | 房屋销售 | -- | 2017-12-20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6 | 空 | -- |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 -- | 2099-12-31 | 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空 | -- | 房屋销售 | -- | 2017-05-05 |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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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皖1702民初788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12000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费100元(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池州秋江支行;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12×××66)。如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10-26 |
2 | 合同纠纷 | (2019)皖1702民初156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浦新支行 被告: 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168691.44 | 一、被告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浦新支行借款本金161691.44元及利息(其中,截至2019年5月31日的利息为624.11元,此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浦新支行为实现本次债权支出律师代理费7000元;
三、被告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X某某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诉讼费3686元,减半收取1843元,由被告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费3686元(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池州秋江支行;户名:池州市非税收管理局;账号12×××66)。如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07-29 |
3 | 合同纠纷 | (2018)皖1702民初538号 | 原告 | 原告: 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 | 130000 | 被告Q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1300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3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40元,由被告Q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费3840元(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池州秋江支行;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帐号12×××66)。如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8-07-16 |
4 | 合同纠纷 | (2018)皖17民终33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C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01-16 |
5 | 合同纠纷 | (2017)皖1702民初406号 | 原告 | 原告: 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L某某 | 300000 | 被告C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购房款30万元及违约金(从2014年12月31日起按每日60元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被告C某某、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1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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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Q某某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2018-08-26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Q某某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2018-04-15 | |
3 | 裁判文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C某某、L某某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2017-08-15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C某某、L某某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2017-04-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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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2019-09-27 | |
2 | 保证合同纠纷 | (2019)皖1702民初156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浦新支行 被告: 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2019-07-23 | |
3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皖1702民初538号 | 原告 | 原告: 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2018-07-02 | |
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2017-08-03 | |
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皖1702民初406号 | 原告 | 原告: 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L某某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2017-06-30 | |
6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民初1672 | 原告 | 原告: 池州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2016-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