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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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人保财险邢台市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15年,人保财险邢台市分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更多 | 综上,我局对赵红宇的陈述申辩意见予以采纳,对其不予处罚,对人保财险邢台市分公司、董建美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并决定作出如下处罚:人保财险邢台市分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人保财险邢台市分公司罚款3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董建美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更多 | 50000 | 河北保监局 | 2017-03-28 | 冀保监罚〔2017〕6号 | |
2 | 经查,你部存在下列违法行为:于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期间从事采取阴阳单方式办理车险业务等行为。 | 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决定给予你部以下行政处罚:吊销《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更多 | -- | -- | 2008-03-27 | 保监冀罚〔2008〕1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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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2990 | (2024)冀0530执187号 | 新河县人民法院 | 2024-05-13 |
2 | 402824 | (2024)豫1322执860号 | 方城县人民法院 | 2024-03-2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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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邢审批﹝2021﹞1305020042101051000463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许可 | 2021-01-05 | 2099-12-31 | 邢台市桥东区行政审批局 | |
2 | 130555281012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准予机动车注册登记 | 2021-03-02 | 2099-12-31 | 河北省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
3 | 邢审批﹝2020﹞1305020042011241001177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许可 | 2020-12-03 | 2099-12-31 | 邢台市桥东区行政审批局 | |
4 | 邢审批﹝2021﹞1305020042012301000776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许可 | 2021-01-06 | 2099-12-31 | 邢台市桥东区行政审批局 | |
5 | 130528097455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准予机动车注册登记 | 2022-01-12 | 2099-12-31 |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
6 | 130555372155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准予机动车注册登记 | 2021-12-27 | 2099-12-31 |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
7 | 130555379179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准予机动车注册登记 | 2022-01-15 | 2099-12-31 |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
8 | 130555379181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准予机动车注册登记 | 2022-01-15 | 2099-12-31 |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
9 | 130500300010598 | 准许注册登记证书 |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财产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服务咨询业务、代理其他保险公司办理有关业务、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更多 | 2003-09-02 | 2099-12-31 | 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 | |
10 | 邢审批﹝2021﹞1305020042101041000615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许可 | 2021-01-04 | 2099-12-31 | 邢台市桥东区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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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冀0581民初275号 | 其他 | 原告: 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被告: 张某景 | -- | 驳回原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8元,由原告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26 |
2 | -- | (2024)冀05民终10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34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16 |
3 | -- | (2023)鲁1502民初1129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C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 --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合同限额内,赔偿原告Z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损失共计23357.7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6元,由原告负担34元,被告C某某负担1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上诉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本判决生效。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最后一日起计算。
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如数履行。逾期未履行的,立案执行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4-01-04 |
4 | -- | (2023)冀0533民初2652号 | 被告 | 原告: 石某华,王某梅,王某秋,石某环,石某永,石某磊 被告: 王某雪,王某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 -- | 准许原告石某华、王某梅、王某秋、石某环、石某永、石某磊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石某华、王某梅、王某秋、石某环、石某永、石某磊负担 ...更多 | 2024-01-03 |
5 | -- | (2023)甘0821民初1543号 | 被告 | 原告: 泾川县润扬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威县宸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 47089.4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商业险机动车损失保险限额范围内向泾川县润扬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赔付×××车辆维修费40266元、车辆救援费5870元,共计46136元;
二、驳回泾川县润扬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预收案件受理费1138元,以实际标的确定为953.4元,减半收取476.7元,由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2-28 |
6 | -- | (2023)冀05民终475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7元,由石家庄艺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21 |
7 | -- | (2023)冀0503民初583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被告: 贾某某 | 100973.77 | 一、被告贾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代偿款90058.62元。
二、被告贾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保险费10915.1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20元,减半收取计1160元,由被告贾某某负担,负担人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至本院诉讼费账户(收款单位: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邢台银行钢铁支行,行号:313131000049,账号:×××53),并通知案件承办人,逾期未予缴纳,将依法移送执行向当事人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12-19 |
8 | -- | (2023)豫0527民初671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被告: G某某,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 | 2893 | 一、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893元;
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负担15元,G某某负担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18 |
9 | -- | (2023)鲁0306民初517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J某某 | --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Z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52671.69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Z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共计1408.35元;
三、被告J某某在本案中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800.0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119.00元,被告J某某负担1681.00元。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12-07 |
10 | -- | (2023)冀0531民初1572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被告: W某某 | -- | 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0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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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 | Q某某 | 巨鹿县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中路和合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隆尧县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3 | 裁判文书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Z某某 |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
4 | 裁判文书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S某某 | 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Z某某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C某某 | 隆尧县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G某某 | 威县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 H某某 | 隆尧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9 | 裁判文书 | -- | L某某;邢台县泰航货运车队;M某某;鱼台县鑫屹运输有限公司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10 | 裁判文书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L某某 | 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 2024-04-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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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被告: Z某某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2024-07-16 | |
2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6-20 | |
3 | -- | (2024)冀0505民初64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河北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Y某某,Z某某,C某某 | 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 2024-06-18 | |
4 | -- | (2024)冀0505民初64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河北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Y某某,Z某某,C某某 | 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 2024-06-18 | |
5 | -- | (2024)冀0505民初64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河北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Y某某,Z某某,C某某 | 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 2024-06-18 | |
6 | -- | (2024)冀0505民初64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 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 2024-06-18 | |
7 | -- | (2024)冀0591民初545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被告: G某某 |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6-17 | |
8 | -- | (2023)辽1122民诉前调2393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L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Z某某 | 盘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6-12 | |
9 | -- | (2024)冀0111民初136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被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6-06 | |
10 | -- | (2024)鲁1502民初487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Z某某,邢台春雨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4-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