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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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AA853000002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准予许可 | 2024-01-08 | 2025-01-18 |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 | 项目变更批件编号:〔2018〕070号 | -- |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含增减仓库)、经营范围) ...更多 | -- | 2018-06-05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 | C95 | 食品经营许可 |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 | 2022-07-25 | 2027-07-24 |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2020192 | 2020192 | 准予许可 | 2020-01-19 | 2025-01-18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 | 黔安2024003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 准予许可 | 2024-01-16 | 2024-12-31 |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空 | -- | 医疗用毒素药品的收购、批发企业批准 | -- | 2017-06-23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 | 91520400750152492R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2007-12-18 | 2099-12-31 |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黔安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011号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准予许可 | 2021-07-15 | 2026-07-14 |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黔AA8530106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准予许可 | 2023-05-09 | 2025-01-18 |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0 | 黔20190174号 | 黔20190174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负责人变更 | 2019-08-22 | 2099-12-31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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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402民初7081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织金县熊家场乡群潮村卫生室 | -- | 准许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096元,减半收取2048元,由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0-2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402民初7078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织金县熊家场乡川硐村卫生室 | -- | 准许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72元,减半收取286元,由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9-26 |
3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1)黔0402民初3981号 | 被告 | 原告: 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安顺市大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Z某某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50元,由原告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已交纳) ...更多 | 2021-09-22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4民终891号 | 上诉人 | - | 664320 | 一、维持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20)黔0402民初260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由被告Y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返还购买口罩货款人民币506400元”;
二、维持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20)黔0402民初260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驳回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撤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20)黔0402民初260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改判为:由上诉人Y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上诉人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57920元;
四、驳回上诉人Y某某的上诉请求。
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导致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不变;二审案件受理费10644元,由上诉人Y某某承担10444元,上诉人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承担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8-02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402执3343号 | 其他 | - | -- | -- | 2021-07-20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黔0402民初1607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40012.7 | 一、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31512.7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6月29日起以货款人民币31512.7元为基数,按照2020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付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8000元。
三、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支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人民币500元。
四、驳回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H某某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26元,减半收取人民币563元,保全费人民币470元,共计人民币1033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可在判决生效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21-05-20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4民终126号 | 上诉人 | - | 57443.56 | 一、维持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20)黔0402民初200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对被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由上诉人W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诉人安顺市大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货款57443.56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57443.56元为本金,从2020年5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金还清为止);
三、驳回上诉人安顺市大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四、驳回上诉人W某某的其余上诉请求。
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导致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审案件受理费1936元,减半收取968元,由上诉人W某某承担900元,上诉人安顺市大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负担6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36元,由上诉人W某某承担1800元,上诉人安顺市大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负担13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26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402执471号 | 申请人 | - | -- | 一、冻结、扣划或查封、扣押、提取、扣留、拍卖(变
卖)被执行人Z某某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
被执行人不得转移、隐匿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
三、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如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申请的,已采取的冻结、查封措施将自动解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四、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后,应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予以拍卖或变卖。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2-19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黔04民终1394号 | 被上诉人 | - | 31306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996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07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黔0402民初1620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天下一刘(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曼,L某某 | 2149375 | 驳回原告安顺市大健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已收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995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2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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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4-04-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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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104民初15202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2023-12-2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黔0402民初5091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汇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3-07-05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3)黔0402民初5092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安顺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3-07-03 | |
4 | 合同纠纷 | (2022)黔0402民初2306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Z某某,W某某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2-05-12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524民初8038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织金县熊家场乡群潮村卫生室,织金县熊家场镇卫生院 | 织金县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织金县熊家场乡群潮村卫生室和织金县熊家场镇卫生院 |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402民初7078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织金县熊家场乡川硐村卫生室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1-09-29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402民初7081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织金县熊家场乡群潮村卫生室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1-09-29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0402民初7084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织金县熊家场乡陶家村卫生室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1-09-24 | |
10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黔0402民初4289号 | 原告 | 原告: 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