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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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2071民初24184号 | 被申请人 | - | 936000 | 对被申请人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H某某名下价值相当于936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
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10-19 |
2 | -- | (2023)粤0112民初12286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广州快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广州快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581元由原告广州快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8-23 |
3 | -- | (2022)粤2072民初1557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陈继全 | 2991312.98 | 一、被告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43564.7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943564.79元为本金,自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5000元、担保保险费2748.19元;三、被告陈继全对被告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304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39304元(该款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付),由被告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陈继全负担。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和诉讼保全申请费合计39304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陈继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和诉讼保全申请费合计3930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28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粤2072民初1553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陈继全 | 785902 | 一、被告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陈继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77万元并支付利息(以77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8月1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陈继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5000元、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90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828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7828元(已由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陈继全负担。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2828元由本院予以退还;被告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陈继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2828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陈继全直接向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07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14789号之二 | 申请人 | - | 842313.67 | 解除对被申请人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C某某名下银行存款842313.67元的冻结(详见协助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8-26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14789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陈继全 | -- | 准许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232元,减半收取为6116元,保全费4732元,合计10848(已由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8-13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12426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恒升卫生用品有限公司,L某某,左慧 | -- | -- | 2021-08-09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12426号之二 | 申请人 | - | 188297.14 | 解除对被申请人中山市恒升卫生用品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价值188297.14元的财产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7-27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606民初17089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好念头服装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好念头服装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35.48元(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好念头服装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好念头服装有限公司负担。财产保全申请费688.38元(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好念头服装有限公司已缴交),由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好念头服装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7-13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2072民初15553号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美一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佛山市美一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120元,由原告佛山市美一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11-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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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2071民初24184号 | 被告 | 原告: 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H某某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3-11-22 | |
2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23)粤2071民初24184号 | 被告 | 原告: 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H某某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3 | -- | (2023)粤2072民初14170号 | 被告 | 原告: 义乌市玉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9-26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112民初1228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快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8-22 |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粤2072民初1553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C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3-02-06 |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粤2072民初1553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C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12-21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2072民初1557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C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10-11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1478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C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9-08 |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14789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洁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C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9-03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2072民初15553号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美一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德伦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