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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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容17鄂E09536﹝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 2021-09-02 | 2099-12-31 | 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2 | 枝自然资规准许﹝2022﹞0267号 | 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枝江楚天塑业有限公司备件仓库1#项目;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园晋煤大道以西、老318以南;建筑面积3749平方米 ...更多 | 2022-07-15 | 2024-07-15 | 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 | 容17鄂E06146﹝2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 2019-12-29 | 2099-12-31 | 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4 | 车11鄂E03250﹝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2021-04-12 | 2099-12-31 | 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5 | 容17鄂E02361(1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 2018-08-14 | 2099-12-31 |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6 | 20170000678 | 机动车登记 | E565B7登记 | 2017-06-22 | 2099-12-31 | 宜昌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 |
7 | 容17鄂E02359(1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 2018-08-14 | 2099-12-31 |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8 | 车11鄂E00286(1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2018-01-17 | 2099-12-31 |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9 | 枝环审[2017]36号 | 拉丝机模头滤网清洗技术改造项目 | 你公司呈报的《拉丝机模头滤网清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红旗路39号(枝江楚天塑业有限公司内),建设性质为技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原有电工房(内放置杂物)改造为滤网清洗室,占地面积101.5m2,单层砖瓦结构,内设置一台电磁感应真空清洗炉;新建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其他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65%。 二、原则同意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所作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评价的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及地点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密闭清洗炉,滤网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抽送至净化系统,经过水冷凝+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二)冷凝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该项目无新增生活废水。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和振动的循环水泵及风机等设备安装基座减震,采用建筑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项目产生清洗炉底层灰分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清洗后废气经循环水冷凝后凝固产生的油水混合物以及吸附有机废气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规范贮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并建立转移台账。 四、排放标准 (一)废气: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热熔、注塑工艺排放限值。 (二)噪声:东、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 五、项目建成后公司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0.00012t/a。 六、该项目建成试生产之前须向我局申领排污许可证;试生产应向我局备案,并按规定办理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或《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更多 | 2017-09-29 | 2099-12-31 | 枝江市环境保护局 | |
10 | 容17鄂E02357(1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 2018-08-14 | 2099-12-31 |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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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9)鄂0583民初78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枝江楚天塑业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Y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