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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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该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 |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区分局 | 2023-09-06 | 沧运环罚决〔2023〕4号 | |
2 | 根据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线索,我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23日对沧州市大宇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单位喷漆房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配套的光氧催化设备灯管部分损坏,活性炭箱内活性炭填充不足,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能达到治理效果。 ...更多 | 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 22000 |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运河区分局 | 2023-09-06 | 沧运环罚决2023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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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审批企字(2020)5004号 | 企业组行政许可决定 | 变更登记 | 2020-10-07 | 2034-12-14 | 沧州市运河区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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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6)冀0903民初1883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沧州市大宇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 21077 | 被告沧州市大宇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S某某垫付养老保险金21077元。
上述判决内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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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沧州市大宇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2016-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