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粤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南民营企业
黄卫星
91441802MA4ULTEE9K
1672万元人民币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打古集镇60号清远市大中型客货车考场综合楼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1项招标公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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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4 历史 10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4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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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非法占用土地面积2.9025亩,地类:耕地2.9025亩(折合:1935平方米),实地已建成水泥地面道路,建筑物占地面积1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3平方米。该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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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责令你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对你公司非法占用的2.9025亩土地,其中耕地2.9025亩(折合:1935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58050元。2.限在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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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05-10
清自然资决字(清城)〔2022〕34号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或者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
其他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2-03-25
粤清城交罚〔2022〕00385号
3
2022年01月06日10时4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匡小红、盘桂荣在清新区S354线K63+000M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清远市粤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使用粤R9922学重型普通货车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到注册地以外开展培训业务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当事人的违法程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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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罚款:0.1(万元)
--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2-02-23
粤清新交罚〔2022〕00066号
4
清远市粤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
其他
罚款:7.62(万元)
--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04-26
清自然资决字(清城)〔2021〕431号

裁判文书 4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粤18民终1800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35.41元,由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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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粤18民终5842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15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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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粤18民终363号
被上诉人
-
246500
一、撤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2020)粤1803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2020)粤1803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Z某某支付赔偿款208500元; 三、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796元,由Z某某承担863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负担1933元;鉴定费用38000元,由Z某某负担8676.54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负担29323.4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592.71元,由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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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粤1803民初1036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S某某,X某某,清远市粤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286180.8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赔偿款286180.8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796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负担。此款原告Z某某起诉时已经预交2796元,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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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开庭公告 19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4)粤18民终654号
被上诉人
-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19
2
--
(2024)粤18民终773号
被上诉人
-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12
3
--
(2024)粤18民终618号
被上诉人
-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08
4
--
(2024)粤18民终617号
被上诉人
-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08
5
--
(2024)粤18民终654号
被上诉人
-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01
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粤1803民初171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Y某某,C某某,清远市粤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23-08-16
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粤1803民初171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Y某某,C某某,清远市粤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23-08-14
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粤1803民初171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Y某某,C某某,清远市粤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23-07-20
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粤1803民初2362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清远市清新区游伯永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C某某,清远市粤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23-06-14
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粤1803民初171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清远市粤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Y某某,C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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