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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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1002民初65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阳湖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 | --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