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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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15 | 昌吉州昌吉市工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9-09 | 昌吉州昌吉市工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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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新2301执异43号 | 第三人 | - | -- | 变更第三人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书,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4-21 |
2 | 合同纠纷 | (2021)新2301民初2157号 | 原告 | 原告: 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G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4-01 |
3 | 合同纠纷 | (2021)新2301民初2098号 | 原告 | 原告: 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昌吉市福田农场,周永政 | -- | 准许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3-25 |
4 | 其他 | (2020)新2301执117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0)新2301执117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11 |
5 | 其他 | (2020)新0104执异55号 | 其他 | - | -- | 中止对位于昌吉市××区、2101室、2201室、3-101室、3101室、3201室、4-101室、4101室、4201室、5-101室、5101室、5201室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0-10-30 |
6 | 其他 | (2020)新2301执201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被执行人车辆的,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被执行人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不动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查封的不动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不动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不动产,不得对被查封不动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行冻结或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或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8-28 |
7 | 合同纠纷 | (2019)新2301民初6555号 | 原告 | 原告: 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王建友,新疆新华能西源电器有限公司 | 10581037.5 | 一、被告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4500000元;
二、被告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利息32625元;
三、被告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违约损失1485000元,及自2019年10月25日起以借款本金45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承担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四、被告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代理费63412.5元;
五、被告W某某、新疆新华能西源电器有限公司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27528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新疆新华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28 |
8 | 追偿权纠纷 | (2019)新2301民初4325号 | 原告 | 原告: 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新疆吉米亚种业有限公司,M某某,Z某某,许波,Z某某 | 15077100 | 一、被告新疆吉米亚种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垫付款462.50万元,利息27.71万元(自2017年10月30日起计算至2019年5月31日止,462.50万元×4.7‰/月×19个月);自2019年6月1日起以垫付款本金462.5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4.7‰承担垫付款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M某某、Z某某、X某某、Z某某在被告新疆吉米亚种业有限公司不能偿付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垫付款本金462.50万元时,各自在92.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8元,由被告新疆吉米亚种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18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新2301民初4329号 | 原告 | 原告: 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G某某,D某某 | 23662900 | 一、被告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10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148.5万元(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7月18日,月利率15‰);
二、被告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以1100万元为基数向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自2019年7月19日起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照月利率15‰计算);
三、被告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177900元;
四、被告G某某、D某某对第一、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被告G某某、D某某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追偿;
六、被告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给付原告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保全费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839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10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新23执异29号 | 其他 | - | -- | 驳回案外人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异议。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更多 | 2017-08-0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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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借款合同纠纷 | 昌吉市前伟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2021-12-05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昌吉市前伟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2021-08-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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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21)新23民终2959号 | 被上诉人 | 被告: Z某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21 | |
2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21)新23民终2959号 | 被上诉人 | 被告: Z某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21 | |
3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2020)新2301民初1120号 | 原告 | 原告: 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新疆吉瑞祥投资,新疆吉瑞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2020-05-12 | |
4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 原告 | 原告: 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C某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9-26 | |
5 | -- | -- | 原告 | 原告: 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C某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9-25 | |
6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 原告 | 原告: 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C某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