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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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疆税)许准字(2019)第(151729)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2019-07-03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税务局 | |
2 | (津疆税)许变准字(2020)第(161)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2020-12-1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税务局 | |
3 | 91120118MA06P1F74F | 营业执照 | 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 | 2019-05-15 | 2099-12-31 |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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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京02民终780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0266元,由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7-30 |
2 | -- | (2022)京0102民初569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桉树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6493552.84 | 一、被告北京桉树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租金2582542.28元;二、被告北京桉树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保证金2933257.92元;三、被告北京桉树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违约金977752.64元;四、驳回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943元,由原告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6420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桉树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5452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北京桉树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14 |
3 | -- | (2022)京0102民初569号 | 申请人 | - | 8449058.14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桉树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44.905814万元或者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1-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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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京0102民初569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桉树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5-30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京0102民初569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国海海工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桉树空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