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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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缺现场签证 | 予以通报批评 | -- |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3-12-25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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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03032107070191-XY-001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 关于郑永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许可 | 2023-09-06 | 2099-12-31 | 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莆发改审﹝2019﹞1号 |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公交综合五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总建筑面积5859.9平方米。主要建设1幢站务房、检修车间,配套建设消防水池、水泵房、给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 ...更多 | 2019-01-16 | 2099-12-31 |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 | 莆秀运管﹝2019﹞49号 | 莆田市秀屿区运输管理所关于优化调整332路公交线路的批复 | 公共汽车客运变更线路运营 | 2019-06-06 | 2027-06-05 | 秀屿区交通运输局 | |
4 | 莆秀运管﹝2019﹞8号 | 莆田市秀屿区运输管理所关于优化调整南日3路公交线路的批复 | 公共汽车客运变更线路运营 | 2019-01-21 | 2027-01-20 | 秀屿区交通运输局 | |
5 | 荔人防结审﹝2022﹞2号 | 关于XX工程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批复 | 准予许可 | 2022-01-21 | 2099-12-30 |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3503042105170101-XS-002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准予许可 | 2022-12-07 | 2099-12-30 |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莆涵自然资核﹝2023﹞014号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发 | 莆田市新涵工业集中区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 | 2023-09-08 | 2099-12-31 |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 |
8 | 91350300155341010F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3-07-11 | 2099-12-31 |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3503042105170101-XS-001 |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准予许可 | 2022-01-18 | 2099-12-30 |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3503042105170101-SX-0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准予许可 | 2022-01-21 | 2099-12-30 |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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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闽0304民初5083号 | 原告 | 原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黄金码头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9-21 |
2 | 合同纠纷 | (2022)闽0302民初4589号 | 原告 | 原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 | 准许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9-01 |
3 | 合同纠纷 | (2022)闽0304民初502号 | 原告 | 原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交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千凡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80850 | 一、厦门千凡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交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运输费8085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5.575%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交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执行法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碍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受理费2079元,减半收取计1039.5元,由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交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负担12.5元,由莆田市厦门千凡公司有限公司负担102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18 |
4 | 合同纠纷 | (2021)闽0304民初6234号 | 被告 | 原告: 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304829 | 一、解除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
二、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给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12.8292万元;
三、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费17.6537万元,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自2020年11月4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起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95倍计算的利息;
四、驳回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执行法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碍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受理费18578元,减半收取计9289元,由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116元,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17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30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闽0304民初4096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T某某,T某某,Z某某 被告: G某某,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 -- |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 2021-08-18 |
6 | 合同纠纷 | (2021)闽0302民初1287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W某某,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 -- | 一、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T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60451.07元;
二、驳回T某某对W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执行法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碍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受理费1661元,由T某某负担644.7元,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016.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16 |
7 | 追偿权纠纷 | (2021)闽0305民初4393号 | 原告 | 原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 | 本案按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11元,减半收取计105.5元,由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8-02 |
8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闽0302民初371号 | 原告 | 原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 -- | 驳回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28 |
9 | 其他 | (2020)闽0304民初343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Y某某1,Y某某2,Y某某,Y某某 被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Q某某,J某某,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 | 一、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Y某某、Y某某1、Y某某2、Y某某、Y某某因Y某某3死亡造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计71504.76元;
二、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Y某某、Y某某1、Y某某2、Y某某、Y某某因Y某某3死亡造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计35752.38元;
三、W某某、Q某某、J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支付给Y某某、Y某某1、Y某某2、Y某某、Y某某因Y某某3死亡造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1917.46元,共计35752.38元;
四、驳回Y某某、Y某某1、Y某某2、Y某某、Y某某对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W某某、Q某某、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05元,由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205元,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担103元,W某某、Q某某、J某某各负担35元,Y某某、Y某某1、Y某某2、Y某某、Y某某负担36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17 |
10 | 合同纠纷 | (2021)闽03民终331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福建省旺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2021-03-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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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 上海阳淳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1-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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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304民初2410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被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2 | -- | (2023)闽0304民初374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莆田市城区公交有限公司,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2-01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闽0303民初611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S某某,莆田市城乡公交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2-01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闽0303民初611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S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1-15 | |
5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3)闽0304民初374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C某某,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8-28 | |
6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2023)闽0302民初1840号 | 原告 | 原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2023-07-07 | |
7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居民委员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2023-07-07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闽03民终1561号 | 上诉人 | - |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21 | |
9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2023)闽0302民初1840号 | 原告 | 原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2023-06-02 | |
10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居民委员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2023-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