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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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洋山关检违字〔2019〕0098号当事人:上海福良报关有限公司地址:青浦区沪青平公路9565号1幢3层D区31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795695407T法定代表人:周巧福经我关调查,上海福良报关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申报进口的一批塑料用光吸收剂FX-104(海关编号221720191000039570(检验检疫编号1190000005333981),品名为次塑料用光吸收剂FX-104,HS编码2933699099,共计1个40尺集装箱),该批货物需由我关实施货物检验检疫。经查,由于该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承运司机未将货物运至洋山口岸指定地点进行检疫查验,造成了该批货物未实施货物检疫已擅自运递。我关于2019年11月完成对该批货物的检验监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更多 | 对你(单位)从轻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上海福良报关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5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2019-12-16 | 沪洋山关检违字〔2019〕0098号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定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嘉定关缉违字[2019]006号当事人:上海福良报关有限公司住所:青浦区沪青平公路9565号1幢3层D区316室法定代表人:周巧福海关代码:3120980038当事人于2018年5月17日代理上海珑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碧波庭内在按摩仪1票,报关单号为223220181000009569,申报数量为3000台,申报单价为FOB100美元,申报总价为FOB300000美元。经查,上述货物的实际单价应为FOB130美元,实际总价应为FOB390000美元。经核定,上述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280660.48元,当事人上述行为造成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189394.27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2018年5月22日,经当事人自查发现后主动向海关申请改单。 ...更多 | 科处罚款人民币57000元 | 57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2019-03-13 | 沪嘉定关缉违字〔2019〕006号 | |
3 | 当事人:上海福良报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巧福海关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795695407T地址:青浦区沪青平公路9565号1幢3层D区316室经过调查,我关确认,你单位于2018年9月29日申报的一批刺猬紫檀方料(报检编号:118000006989116,共计20尺×2只集装箱,货值:25500美元,按照报检日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汇率1:6.8792折算人民币175419.6元),由于你单位对检验检疫流程不熟悉,且内部工作失误,于2018年10月11日未经检疫处理,已经擅自运递。 ...更多 | 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 5000 | 外高桥港区海关 | 2018-12-26 | 沪外港关检违字〔2018〕0005号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外港关缉违字〔2018〕0067号当事人:上海福良报关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9565号1幢3层D区316室法定代表人:周巧福海关代码:3120980038当事人受斯必克(上海)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于2017年12月28日向海关申报从日本进口一般贸易项下钛卷板7937千克,申报价格CIF13889.75日本元,申报商品编号81089031,对应进口关税税率4%,进口增值税税率17%,进口报关单号222520171000440300。经查,实际进口货物价值CIF13889750日本元,货物价值人民币987950.34元。经核定,漏缴税款人民币175881.78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2018年1月9日,经当事人自查发现后向海关主动报明。 ...更多 | 科处罚款人民币26000元 | 26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2018-06-20 | 沪外港关缉违字〔2018〕00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