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0)川11行终16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11-24 |
2 | 其他 | (2020)川行申835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0-10-19 |
3 | 其他 | (2020)川1102行初15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乐山市公安局峨眉山景区分局 | 10000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起诉。
原告L某某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30 |
4 | 其他 | (2020)川11行终77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28 |
5 | 其他 | (2020)川1102行初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乐山市公安局峨眉山景区分局 | 10000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27 |
6 | 其他 | (2015)乐行终字第16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1-25 |
7 | 其他 | (2015)乐行终字第162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1-25 |
8 | 其他 | (2015)乐行终字第161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1-25 |
9 | 其他 | (2015)乐中行初字第4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乐山市公安局峨眉山景区分局 | 10000 | 驳回原告Y某某的起诉。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第二项关于驳回起诉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规定,原告Y某某预交纳的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0-19 |
10 | 其他 | (2015)乐中行初字第4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乐山市公安局峨眉山景区分局 | 10000 | 驳回原告Y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0-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其他 | (2021)川1102行初29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乐山市公安局峨眉山景区分局报国寺派出所,乐山市公安局峨眉山景区分局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