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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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粤0402民初1363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珠海市利保机器人有限公司,L某某,C某某 | 119360.43 | 一、被告珠海市利保机器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代账费77610元及其利息4652.35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5月31日)。
二、被告珠海市利保机器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垫付的费用35000元及其利息2098.08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5月31日)。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58元,由被告珠海市利保机器人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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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粤04民终5498号 | 上诉人 | - |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15 |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粤0402民初1363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珠海市利保机器人有限公司,L某某,C某某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2021-07-30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1102民初1444号 | 被告 | 原告: 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珠海市利保机器人有限公司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2020-09-24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1102民初1444号 | 被告 | 原告: 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珠海市利保机器人有限公司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2020-05-27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1102民初1444号 | 被告 | 原告: 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珠海市利保机器人有限公司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2020-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