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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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2)吉7503民初39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11-19 |
2 | 其他 | (2021)吉7503民初320号 | 被告 | 原告: 池北区上轩美人松业主委员会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265470.24 | 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管理委员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支付拖欠池北区上轩美人松小区物业维修资金2265470.24元。逾期未付,来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25019元,原告已缓交,现减半收取计12509.50元,由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更多 | 2021-08-10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吉7503民初44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C某某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兴业建设有限公司 | 36293 | 一、原告X某某、C某某此次财产损失36293.00元,鉴定费2000.00元,合计38293.00元,由原告X某某、C某某自行承担19146.5元;由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兴业建设有限公司给付原告X某某、C某某19146.5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驳回原告X某某、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9.00元,由原告X某某、C某某承担1029.5元(已预交680.00元);由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兴业建设有限公司承担102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履行义务的被告未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原告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20-10-29 |
4 | 合同纠纷 | (2020)吉7503执9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6-23 |
5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吉75民终43号 | 上诉人 | - | 60000 | 撤销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作出的(2018)吉7503民初313号民事判决;
发回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重审。
上诉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0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0-04-24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吉7503民初31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X某某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693 | 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C某某、X某某物品损失款及鉴定费和精神抚慰金48393.00元。逾期未付,来院申请执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1300.00元,原告已预交,现减半收取650.00元,由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给付期限同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更多 | 2019-12-11 |
7 | 其他 | (2019)吉75民终19号 | 被上诉人 | - | 1850889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458.00元,由广东视控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2-22 |
8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吉7503民初29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000 | 一、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日前将原告W某某的修车地沟予以修复,若未修复,本院将聘请其他人员进行修复,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00元,原告已预交,现减半收取计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更多 | 2018-12-25 |
9 | 其他 | (2018)吉7503民初11号 | 原告 | 原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视控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95605 | 解除原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
告广东视控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签订的《产品供应合同书》;
被告广东视控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长白山保护开
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货款39560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120万元的日万分之三计算,自2017年8月8日起至2017年9月8日止),此款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
被告广东视控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自行到原
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将剩余产品取回;
驳回原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
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458元,原告已预交,现由原告负担16430元,被告负担502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更多 | 2018-11-13 |
10 | 其他 | (2018)吉7503民初46号 | 原告 | 原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大连正邦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 210000 | 一、解除原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正邦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6日签订的《园林景观设计合同》。
二、被告大连正邦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费21万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50元,原告已预交,现由被告大连正邦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更多 | 2018-11-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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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大连正邦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 2018-12-20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大连正邦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 2018-04-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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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2)吉7503民初39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 2022-11-18 | |
2 | 合同纠纷 | (2021)吉75民初22号 | 原告 | 原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 2022-01-12 | |
3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管理委员会 | 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 2022-01-12 | |
4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管理委员会 | 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 2021-12-23 | |
5 | 合同纠纷 | (2021)吉75民初22号 | 原告 | 原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规划建设局,吉林省长爱上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管理委员会 |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 2021-12-23 | |
6 | 占有保护纠纷 | (2021)吉75民终114号 | 原告 | 原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池北区上轩美人松业主委员会 |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 2021-10-18 | |
7 | 占有保护纠纷 | (2021)吉7503民初320号 | 被告 | 原告: 池北区上轩美人松业主委员会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 2021-07-12 | |
8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 2020-10-29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吉75民终19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视控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 | 2019-02-21 | |
10 | 恢复原状纠纷 | (2018)及7503民初29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 2018-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