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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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执行标的:57063.04 | --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 〔2022〕晋0802民初5531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735921.08元及违约金(以6735921.0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11月11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
二、原告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运城恒大首期开盘区1#-7#住宅楼灌注桩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952元,减半收取29476元,由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7-24 | 〔2022〕晋0802民初6670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执行标的:32730991.4 | --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6-26 | 〔2022〕晋0802民初6478号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执行标的:63453.17 | --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6-25 | 〔2022〕晋0802民初6640号 | |
5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苏州金螳螂软装艺术有限公司工程款326388.3元及违约金(其中95%的工程款316596.65元,以该数额为基础,按日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计自2021年3月22日起算至款付清之日止;剩余的3%保修金9791.65元,以该数额为基础,按日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计自2021年4月12日起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对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原告苏州金螳螂软装艺术有限公司对山西运城恒大悦龙台综合楼十一室内软装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96元,减半收取计3148元,由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履行情况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更多 | -- | --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5-19 | -- |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苏州金螳螂软装艺术有限公司工程款326388.3元及违约金(其中:95%的工程款316596.65元,以该数额为基础,按日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计自2021年3月22日起算至款付清之日止;剩余的3%保修金9791.65元,以该数额为基础,按日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计自2021年4月12日起算至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对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原告苏州金螳螂软装艺术有限公司对山西运城恒大悦龙台综合楼十一室内软装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96元,减半收取计3148元,由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2-15 | 〔2021〕晋0802民初8822号 | |
7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1-13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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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3-01-13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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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晋0802执4351号 | 2023-09-11 | (2022)晋0802民初5531号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晋0802执3192号 | 2023-07-24 | (2022)晋0802民初6670号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晋0802执2809号 | 2023-06-26 | (2022)晋0802民初6478号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晋0802执2798号 | 2023-06-25 | (2022)晋0802民初6640号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晋0802执914号 | 2023-02-15 | (2021)晋0802民初8822号 |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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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817304 | (2024)晋0702执2795号 |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2 | 1081026 | (2024)晋1129执405号 | 中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24 |
3 | 2106800 | (2024)晋0213执1510号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4 | 50895 | (2024)晋0213执1403号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11 |
5 | 823011 | (2024)晋0702执741号 |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6 | 474230016 | (2024)晋01执860号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2 |
7 | 137298704 | (2023)浙01执1308号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25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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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1610031261802 | -- | 准予变更基本存款账户 | -- | 2099-12-31 |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 |
2 | J1610031261801 | -- | 准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 -- | 2099-12-31 |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 |
3 | 无 | -- | 变更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独资投资人);变更前内容:顾朝晖;变更后内容:李功一 | -- | 2099-12-31 | 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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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晋0802民初6670号 | 被告 | 原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6735921.08 | 一、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735921.08元及违约金(以6735921.0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11月11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运城恒大首期开盘区1#-7#住宅楼灌注桩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952元,减半收取29476元,由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28 |
2 | -- | (2022)晋08民终3381号 | 被上诉人 | - | 3342154.73 | 一、维持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2022)晋0802民初464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2022)晋0802民初464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苏州金螳螂园林绿化景观有限公司工程款3325322.7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主张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325322.73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7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一审案件受理费35607元,减半收取17803元,苏州金螳螂园林绿化景观有限公司负担1003元,由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16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432元,由苏州金螳螂园林绿化景观有限公司负担5400元,由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3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2-20 |
3 | 合同纠纷 | (2022)晋0802民初6478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运城市鑫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31235390.4 | 一、被告运城市鑫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31235390.40元及利息(利息以31235390.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自2021年12月16日起算至款付清之日止);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二、原告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对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在上述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7978元,减半收取计98989元,由被告运城市鑫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太原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1-05 |
4 | 票据纠纷 | (2022)晋0802民初5531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威盛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被告: 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52382.19 | 一、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山西威盛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52382.19元及利息(利息以52382.1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7月15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93元,减半收取597元,由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28 |
5 | -- | (2022)晋0802民初6671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宝鸟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 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49990 | 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宝鸟服饰有限公司定制服装款4999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49990元为基础,自2022年7月15日起按照同期LPR加计50%即年利率5.55%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
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20 |
6 | 其他 | (2022)晋0802民初6751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12-13 |
7 | 票据纠纷 | (2022)晋0802民初664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岩辉海有限公司 被告: 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60000 | 1、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岩辉海有限公司票据款6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9月3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算至款付清之日止)。2、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07 |
8 | 合同纠纷 | (2022)晋0802民初4646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百利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14381.52 | 1、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山西佰利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14381.52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11月29日起算至款付清之日止)。2、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山西佰利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8元,减半收取84元,由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06 |
9 | 合同纠纷 | (2022)晋0802民初4644号 | 被告 | 原告: 山西百利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18127.7 | 一、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百利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17735.09元及利息392.61元;二、原告山西百利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就案涉工程拍卖、变卖、折价款项在欠付的上述质保金范围内的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就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山西百利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3元,减半收取127元,由被告运城市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06 |
10 | 其他 | (2022)粤01民终15155号 | 被告 | - | -- | 本案按太原恒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7-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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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上诉人 | - |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2 | -- | -- | 被上诉人 | - |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桑乐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4 | -- | -- | 被上诉人 | -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5 | -- | -- | 被告 | 原告: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桑乐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太原市万柏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8 | |
8 | -- | -- | 被告 | 原告: 山西厚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8 | |
9 | -- | -- | 被告 | 原告: 西安蓝田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 2023-12-27 | |
10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山西厚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