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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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 2018-07-09 | 沅江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依法补报了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 | 2018-11-01 | 沅江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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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湘09民终1687号 | 被上诉人 | - | 55323.2 | 一、撤销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2020)湘0981民初728号民事判决;
二、由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H某某损失42760元;
三、由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H某某损失12217.2元;
四、驳回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85元,由H某某负担212元,由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35元、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5元,由H某某负担212元,由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35元、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3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