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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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云0923民初1192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博川律师事务所 被告: 永德县水务局 | -- | 本案按云南博川律师事务所撤回起诉处理 | 2023-12-07 |
2 | 其他 | (2021)云0923行审1号 | 申请人 | - | --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永德县水务局于2020年4月8日作出的永水罚字〔2020〕03号《永德县水务局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3-10 |
3 | 其他 | (2021)云0923行审2号 | 申请人 | - | --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永德县水务局于2020年6月2日作出的永水罚字〔2020〕02号《永德县水务局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3-10 |
4 | 其他 | (2019)云09民初95号 | 被告 | 原告: 临沧搏海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永德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所,永德县水务局 | 10062167 | 准许原告临沧搏海建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2173元,减半收取41086.5元,由原告临沧搏海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3-10 |
5 | 其他 | (2017)云01执2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7)云01执25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更多 | 2017-06-28 |
6 | 其他 | (2016)云01民初796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丰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永德县水务局 | 99175566.66 | 一、被告永德县水务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云南丰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款28543588元;
二、被告永德县水务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云南丰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3月14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的资金占用费4216667.52元;
三、被告永德县水务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年利率24%支付原告云南丰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列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自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21日以本金35707655.57元为基数计算;自2016年1月22日至6月21日以本金30707655.57元计算;自2016年6月22日至还清之日以本金27747782.57为基数计算;
四、驳回云南丰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7860.62元,由原告云南丰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担34700.49元,由被告永德县水务局承担213160.1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决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6-11-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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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云09民初95号 | 被告 | 原告: 临沧搏海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永德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所,永德县水务局 |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