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鑫怡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何海峰
91340100594257216Y
6000万元人民币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87号金鼎广场1-2005室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中标业绩6项。展开
  •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2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7

    供应商 0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0

    中标 6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企业动态 企业动态
企业暂无最新动态,监控该企业获取企业最新动态信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4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裁判文书 4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2)皖0123执保264号
其他
-
--
--
2022-03-03
2
合同纠纷
(2019)皖01民终323号
被告
-
1742666.67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484元,由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9-03-05
3
合同纠纷
(2018)皖0191民初599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鑫怡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1560469
一、被告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工程款1560469元及逾期利息(1560469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484元、鉴定费43000元,合计63484元,由被告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8-11-01
4
合同纠纷
(2017)皖01民终7154号
被告
-
1742667
一、撤销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皖0191民初482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0484元予以退回。
...更多
2017-12-14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2023)皖0103民初8263号
被告
原告:
S某某
被告:
合肥鑫怡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23-07-12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2)皖0123民初1338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鑫怡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肥西县人民法院
2022-04-18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皖0191民初599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合肥鑫怡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10-25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