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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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于2020年10月实施的雁峰区前进小学1#楼新建工程的行为,涉嫌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 罚款即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伍佰贰拾捌元整(¥237528.00元)。 | 237528 |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22-08-04 | 衡执建罚决字〔2022〕4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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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5)雁行初字第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衡阳市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