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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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842305﹞分公司变更﹝2020﹞第04240001号 | 分公司变更 | 分公司变更 | 2003-04-16 | 2099-12-31 |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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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苏0684民初6865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被告: Z某某 | 134200 | 准许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84元(已减半收取),申请保全费人民币2170元,合计人民币5154元,由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1-02 |
2 | 合同纠纷 | (2018)苏0684执保981号 | 其他 | - | -- | -- | 2018-11-08 |
3 | 合同纠纷 | (2017)苏06民终3442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0-16 |
4 | 合同纠纷 | (2017)苏0684民初48号 | 被告 | 原告: 海门市皇冠婚姻介绍所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 10000 | 一、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海门市皇冠婚姻介绍所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元。
二、驳回原告海门市皇冠婚姻介绍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775元,由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负担34元,原告海门市皇冠婚姻介绍所负担7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550元。(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中行西被闸支行,账号:47×××82)。 ...更多 | 2017-04-05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苏0684民初125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被告: S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公司 | 14697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人民币14500元。钱款汇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银行账户。
二、驳回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00元(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已预交)、鉴定费人民币1750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公司已预交),合计人民币2150元,由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承担人民币203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公司承担人民币1947元。上述相折抵,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公司支付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人民币197元,钱款一并汇入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上述银行账户。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00元(该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市西被闸支行;户名:南通市财政局;账号:47×××82)。 ...更多 | 2017-02-27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门工民初字第0025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 60365.53 | 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赔偿原告C某某各项损失人民币60365.53元(款汇: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门三星支行,户名:C某某,账户号:62×××77)。该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89.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C某某承担人民币234.50元,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承担人民币255元(款汇: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门三星支行,户名:C某某,账户号:62×××77)。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79元(该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市西被闸支行;户名:南通市财政局;账号:47×××82)。 ...更多 | 2015-05-18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4)门工民初字第00688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 46968.02 | 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赔偿原告N某某各项损失人民币46968.02元(款汇:开户行:交通银行海门支行,户名:海门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38300xxx)。该钱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N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63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N某某承担人民币256元,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承担人民币207元(款汇:开户行:交通银行海门支行,户名:海门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38300xxx)。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26元(该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市西被闸支行;户名:南通市财政局;账号:47×××82)。 ...更多 | 2014-12-05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门民初字第00502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 | 86800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在商业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损失人民币86800元。钱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对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中心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970元(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西被闸支行;账号:47×××82)。 ...更多 | 2014-09-11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门包民初字第056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被告: L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 | 26910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人民币2000元。
二、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人民币19928元。
三、被告L某某赔偿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人民币4982元。
上述钱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钱款汇入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11×××52;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公司承担15元,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承担150元,被告L某某承担3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00元(该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市西被闸支行;户名:南通市财政局;账号:47×××82) ...更多 | 2014-08-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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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613民初369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2 | -- | (2024)苏0613民初808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S某某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3 | -- | (2023)苏0613民初701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3-10-23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苏0613民再1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3-03-16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684民初85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被告: Q某某,南通建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心支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1-03-10 |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684民初85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被告: Q某某,南通建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中心支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1-03-10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684民初56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0-04-10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684民初56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0-03-27 |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苏0684民初516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18-08-24 | |
10 | 其他 | (2017)苏0684民初73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分公司 被告: L某某 | 海门市人民法院 | 2017-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