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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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川0113民初3621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金华通路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157975 | 一、被告D某某于向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成都金华通路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7,975元及利息(具体的计算方式为:以157,975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3.7%的标准计算至付清款项时止);二、驳回原告成都金华通路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30元,由被告D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9-2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191民初9328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金华通路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人福生物环保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19-08-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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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川0113民初3621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金华通路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