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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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 吊销营业执照 | -- |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3-09 | 蚌山市监吊销字〔2021〕1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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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12-16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04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4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8-09 |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0-09-15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21 |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9-10-30 | 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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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0)皖民二终字第0112号 | 被上诉人 | - | 1541640 | 一、撤销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蚌民一初字第0262号民事判决;二、确认蚌埠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户名为“保函保证金”、账号为3403111043010547000000018的帐户中的154.1640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蚌埠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8675元,由蚌埠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9337.5元,蚌埠市安联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负担933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675元,由蚌埠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9337.5元,蚌埠市安联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负担9337.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汪晖 ...更多 | 201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