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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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黄南州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青海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500000元、利息141528.77元及损失费(律师费)100000元,合计3741528.77元,此款于2022年4月30日前付清;二、若被告黄南州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逾期履行,被告黄南州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青海聚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以本金3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的四倍为标准,自2022年4月30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被告黄南州政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36732.24元,减半收取计18366.12元,由被告黄南州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2-06-06 | 〔2022〕青2221民初8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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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青2221执601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黄南州政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南州政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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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北京洁绿新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黄南州政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同仁市人民法院 | 2023-02-16 |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3)青2321民初12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洁绿新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黄南州政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仁县向朝阳清真牛羊定点屠宰场,同仁县朝阳清真牛羊肉有机生态商贸有限公司,黄南州政通农牧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仁市人民法院 | 2023-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