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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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柯)文综罚字〔2022〕13号案件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案违法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鲁麓树行政处罚依据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之规定。依据文物保护项目专家意见表的意见,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第(一)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积极整改,并经专家评估认定,涉案工程对文物的影响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结合《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文化和旅游篇(九)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序号1第一档“造成保护范围地形地貌轻微破坏及改变,经整改能够恢复原貌的,给予较轻处罚”。行政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50000元作出行政处罚单位: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处罚日期:2022年12月12日 ...更多 | 50000 | 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2022-12-12 | (绍柯)文综罚字〔2022〕13号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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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603民初62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X某某,P某某,P某某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2 | -- | (2024)浙0603民初62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X某某,P某某,P某某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1-30 | |
3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浙0603民初9862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S某某,L某某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3-11-06 | |
4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沪0115民初10836号 | 被告 | 原告: 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2-16 | |
5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沪0115民初10836号 | 被告 | 原告: 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1-17 | |
6 | 合同纠纷 | (2021)浙0603民初10582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柯桥越甲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2-03-07 | |
7 | 合同纠纷 | (2021)浙0603民初10582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柯桥越甲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1-12-16 | |
8 | 合同纠纷 | (2021)浙0603民初10582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柯桥越甲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1-12-03 | |
9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603民初5806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H某某,Z某某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1-08-26 | |
1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603民初5806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H某某,Z某某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