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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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100 | -- |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2018-06-20 | 淄高新地税简罚〔2018〕850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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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391民初1533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新锐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菲达电器有限公司,山东菲达电器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高密汇达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山东新锐电气有限公司撤诉 | 2023-06-09 |
2 | 其他 | (2023)鲁0391财保419号 | 申请人 | - | 71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菲达电器有限公司、山东菲达电器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山东菲达电器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的银行存款71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3-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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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新锐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 威海鲁能电气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