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好美得灵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华北民营企业
托马(Thomas GAUDEAU)
91110117MA01CG3062
2000万欧元
-
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现代食品营养谷(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平谷北街13号院11号楼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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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2)京0117民初7731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北京美好美得灵食品有限公司
--
驳回C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由C某某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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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2
其他
(2021)京行终4246号
上诉人
-
100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13596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 [2020]第226029号关于第4116377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北京美好美得灵食品有限公司就第41163771号图形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北京美好美得灵食品有限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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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3
其他
(2020)京73行初13596号
原告
原告:
北京美好美得灵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
驳回原告北京美好美得灵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北京美好美得灵食品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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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其他
(2020)京73行初13596号
其他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0-12-1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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