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万成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陈玉杰
913201117806949977
1558万元人民币
-
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高庙村双二组58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3项招标公告中标业绩1项。展开
  • 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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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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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17)苏0111执1172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院(2016)苏0111民初941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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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9
2
合同纠纷
(2016)苏0111民初9411号
原告
原告:
南京万成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众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Z某某
124208
被告南京众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南京万成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服务费124208元及逾期利息(自2016年8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被告Z某某对被告南京众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392元、保全费1195元,合计2587元,由被告南京众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Z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并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口路支行。账号: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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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7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行政处罚
(2019)苏0111行审29号
被申请人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6-05
2
服务合同纠纷
(2016)苏0111民初9411号
原告
原告:
南京万成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众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Z某某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7-02-16
3
服务合同纠纷
(2016)苏0111民初9411号
原告
原告:
南京万成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众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Z某某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6-12-1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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