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1)屋面悬挑板支撑体系采用外脚手架作为承重支撑体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未对入场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3)现场搅拌机防护棚未封闭管理。 ...更多 | 立即停工整改通知书,并作不良行为记录 | --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07-27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冀石高新国税许变更准〔2016〕531号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2 | 1301000472309281Z100137 | 工程勘察资质首次申请 | 工程勘察资质首次申请 | 2023-10-12 | 2028-10-11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TS1813095-2025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 2021-12-13 | 2025-12-12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132140042110181Z100032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增项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增项 | 2021-10-13 | 2026-10-12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1301000472310261Z100069 | 工程勘察资质增项 | 工程勘察资质增项 | 2023-10-12 | 2028-10-11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空 | -- | 同意 | -- | 2099-12-31 | 市规划局 | |
7 | 冀石高新国税许变更准〔2016〕247号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8 | 132140042109281Z100171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新设立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新设立 | 2021-10-13 | 2026-10-12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9 | 1301000472312211Z100158 | 工程勘察资质增项 | 工程勘察资质增项 | 2023-10-12 | 2028-10-11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1)京01民终1107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中材(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2-23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京0108民初27606号 | 原告 | - | 500000 | 一、中材(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诚意金50万元;
二、驳回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中材(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中材(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7231元(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负担10993元,由中材(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23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3838元(中材(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中材(北京)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31 |
3 | 其他 | (2020)冀0528民初2333号 | 原告 | 原告: 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01207 | 一、被告河北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费400000
7
元并自2017年10月15日起至还清为止以尚欠设计费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付逾期违约金;
二、被告河北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保全申请费352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120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30元,由被告河北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8 |
4 | 合同纠纷 | (2020)冀0426民初1846号 | 原告 | 原告: 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涉县红色太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560000 | 冻结被告涉县红色太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60000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3320元,由原告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8-07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石少民终字第00042号 | 被上诉人 | - | 11370 | 准许上诉人W某某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二审诉讼费用11370元减半收取由W某某负担。
本裁决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5-12-22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正少民初字第000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1 被告: W某某,河北九易庄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支公司 | 1414525 | 一、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116万元。
二、限被告W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1各项损失254525元。
三、限被告河北九易庄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1各项损失共计68476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1370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9096元,被告河北九易庄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227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0-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苏02民终3259号 | 原告 | 原告: 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银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2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3 | -- | (2023)冀0191民初4689号 | 原告 | 原告: 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顺农食品有限公司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4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
5 | -- | (2023)苏0282民初15202号 | 其他 | - | 无锡市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4-01-03 | |
6 | -- | (2023)苏0282民初15202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银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3-12-13 | |
7 | -- | (2023)苏0282民初15202号 | 其他 | - | 无锡市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3-12-13 | |
8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2)苏0282民初9037号 | 其他 | - | 无锡市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3-02-28 | |
9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2)苏0282民初903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银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3-02-14 | |
10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2)苏0282民初9037号 | 其他 | - | 无锡市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3-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