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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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图审合格书中未注明装配式建筑 | 将施工许可证情况函送至汉阳区行政审批局 | -- |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2022-12-20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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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0105民初467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T某某 被告: 武汉新绿文旅有限公司 | 50000 | 一、解除原告W某某、T某某与被告武汉新绿文旅有限公司2023年2月11日签订的《认购协议书》;二、被告武汉新绿文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W某某、T某某定金50000元;三、驳回原告W某某、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原告W某某已预交),由被告武汉新绿文旅有限公司负担575元,由原告W某某、T某某负担57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14 |
2 | -- | (2023)鄂0105民初100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武汉新绿置业有限公司,武汉新绿文旅有限公司 | 88592.5 | 一、原告H某某与被告武汉新绿置业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7月1日解除;二、被告武汉新绿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黄梅支付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工资4191元、2022年1月至6月项目回款奖金6142元、2022年4月至6月油补2400元、2022年4月至6月通讯补贴9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被告武汉新绿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黄梅支付2022年五一过节费差额1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四、被告武汉新绿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黄梅支付2022年未休年休假工资4731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五、被告武汉新绿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黄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6891.5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六、被告武汉新绿文旅有限公司向原告黄梅支付2022年6月项目回款奖金2337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七、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23 |
3 | 用益物权纠纷 | (2021)鄂0105民初5001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被告: 武汉新绿文旅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免于交纳。 | 2022-04-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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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被告: 武汉新绿文旅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