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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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陕0527执异12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异议申请人白水县仓颉中学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4-11 |
2 | 合同纠纷 | (2022)陕0527执6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白水县人民法院(2022)陕0527执61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3-29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陕05民终242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由上诉人白水县仓颉中学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1-19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陕0527民初2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白水县教育局,白水县仓颉中学 | -- |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 2021-08-20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陕0527民初2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白水县XX局,白水县仓颉中学 | 700000 | 一、被告白水县仓颉中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Z某某借款本金70万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00元,由被告白水县仓颉中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20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陕0527民初1074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白水县仓颉中学,Y某某 | -- | 准许原告G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9000元,减半收取计4500元,由原告G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7-12 |
7 | 合同纠纷 | (2019)陕0527执21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白水县人民法院(2019)陕0527执212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6-06 |
8 | 合同纠纷 | (2019)陕0527执11号 | 其他 | - | -- | -- | 2019-03-08 |
9 | 其他 | (2018)陕05民终2290号 | 被上诉人 | - | 7074976 | 一、维持陕西省白水县人民法院(2018)陕0527民初67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将第二项调整为被上诉人仓颉中学于本判决生生效后15日内返还被上诉人707.4976万元(其中240万元自2011年9月起按年利率6%承担利息止支付完毕之日,467.4976万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按年利率6%承担利息止支付完毕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维持一审判决对诉讼费分担的决定,二审案件受理费61290元,由上诉人H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2-20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陕05民终2029号 | 被告 | - | 20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1-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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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陕0527民初1074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Y某某,白水县仓颉中学 | 白水县人民法院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