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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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05民初2118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准许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 2021-03-3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3民申41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1-03-10 |
3 | 其他 | (2021)苏01民初321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德国艾必奇水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德国艾必奇水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02 |
4 | 其他 | (2019)京03民终2857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3-28 |
5 | 其他 | (2017)京0105民初18936号 | 原告 | - | 762000 | 一、被告(反诉原告)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4万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4万元;
三、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7.4万元;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068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825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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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05民初2118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0-12-16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05民初2118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派普维尔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雷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京03民终2857号 | 被上诉人 | -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22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京03民终2857号 | 被上诉人 | -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20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京03民终2857号 | 被上诉人 | -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