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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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4-19 | 经营范围变更 | 受区政府委托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出让前期的准备工作;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收购、储备土地,为城市建设提供土地资源;经营管理由区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荒芜土地、无主地和置换土地;对城市建成区内成片旧城改造地块进行拆迁、拍卖、储备;对企事业单位需转换土地使用用途、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实施收购或置换;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行收购;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并做好投放市场前的开发利用工作;多渠道、多途径筹措土地收购资金并做好资金的使用管理等。 | 负责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全区土地储备计划;承担区域内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拆旧地块复垦方案和建新区方案审查;负责实施农用地整理项目;负责全区集体土地征后实施相关工作;完成新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