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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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黔行申39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涂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3-07-31 |
2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3067号 | 第三人 | 被告: Z某某 | -- | 对贵州恒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09 |
3 | 其他 | (2021)黔0123民初3074号 | 第三人 | 被告: X某某 | -- | 对贵州恒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09 |
4 | 其他 | (2021)黔0123民初3066号 | 第三人 | 被告: A某某 | -- | 对贵州恒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09 |
5 | 合同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3072号 | 第三人 | 被告: F某某 | -- | 对贵州恒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09 |
6 | 合同纠纷 | (2021)黔0123执异42号 | 其他 | - | 441159 | 中止对久长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在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久长支行账号为82×××37账户内超过441159元的银行存款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决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8-27 |
7 | 合同纠纷 | (2021)黔0123执异40号 | 其他 | - | 441159 | 中止对久长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在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久长支行账号为82×××37账户内超过441159元的银行存款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决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8-27 |
8 | 其他 | (2021)黔0123执异39号 | 其他 | - | 441159 | 中止对久长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在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久长支行账号为82×××37账户内超过441159元的银行存款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决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8-27 |
9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黔0123执异41号 | 其他 | - | 441159 | 中止对久长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在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久长支行账号为82×××37账户内超过441159元的银行存款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决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8-27 |
10 | 合同纠纷 | (2021)黔01民终4705号 | 被上诉人 | - | 108469.59 | 一、维持原判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二、撤销原判第四项、第六项;
三、变更原判第五项为:贵州金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Y某某支付工程款102025.59元;
四、修文县久长街道办事处在欠付贵州金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Y某某承担支付责任。
五、驳回Y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六、驳回贵州金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针对Y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本诉案件受理费用6444元,由贵州金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98元,由修文县久长街道办事处负担5946元。一审第三人提出独立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96元,由Y某某负担4344元,贵州金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952元。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2502元,由贵州金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620元,Y某某负担88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用6296元,由Y某某负担4344元,贵州金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95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7-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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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 (2023)黔0123民初64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修文县久长街道办事处,修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3-03-27 | |
2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2)黔01民终2348号 | 被告 | 被告: 修文县久长街道办事处,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县清江村村民委员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住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修文清文沅农旅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13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黔01民终430号 | 被上诉人 | -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06 | |
4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2)黔01民终436号 | 被告 | -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17 | |
5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2)黔01民终436号 | 被告 | -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17 | |
6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368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Z某某,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Y某某,Z某某,Y某某,修文清文沅农旅发展有限公司,修文县住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清江村村民委员会,修文县久长街道办事处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1-12-27 | |
7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368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Z某某,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Y某某,Z某某,Y某某,修文清文沅农旅发展有限公司,修文县住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清江村村民委员会,修文县久长街道办事处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1-12-09 | |
8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368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Z某某,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Y某某,Z某某,Y某某,修文清文沅农旅发展有限公司,修文县住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清江村村民委员会,修文县久长街道办事处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9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290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修文县住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盛景源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C某某,C某某,Y某某,S某某,修文清文沅农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Y某某,修文县清江村村民委员会,修文县市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县久长街道办事处,C某某,修文县工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1-11-29 | |
10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290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修文县住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盛景源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C某某,C某某,Y某某,S某某,修文清文沅农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Y某某,修文县清江村村民委员会,修文县市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县久长街道办事处,C某某,修文县工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1-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