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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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资质申请中提供虚假代表工程业绩,以欺骗手段取得了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已依法撤销企业已获审批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限制其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现予通报。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9-02-14 | -- | |
2 | 经本厅查实,你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向本厅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于2018年5月28日向本厅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本厅于2018年5月17日批准你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于2018年6月6日批准你公司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在申请以上两个资质过程中,你公司提供了虚假的“汇通捷邦(福建)铜业综合楼及厂房工程(综合楼、厂房)、马仙路市政道路工程、后垱洋路市政道路工程、寿宁县扬马巷市政道路工程、南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平溪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等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 ...更多 | 撤销你公司已取得许可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你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以上两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更多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9-02-14 | 闽建许〔2019〕28号 | |
3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责令你公司于2019年02月16整改到位,若逾期未整改到位,我局将依法处理。整改期间,你公司应暂停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接工程,不得新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更多 | -- |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8-11-19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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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建许201805199 | 行政许可审批单 | 建筑二级 | 2018-05-17 | 2018-05-17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南建审批建筑资质﹝2021﹞0268号 | 行政许可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更多 | 2021-08-05 | 2024-08-04 |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南建审批设计资质﹝2021﹞010号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 | 2021-06-25 | 2026-06-24 |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闽﹞JZ安许证字﹝2019﹞NP000054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_延期申请 | 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022-04-01 | 2025-03-31 |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913507003357485201 | 营业执照 |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体育场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环保工程、通信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桥梁和隧道工程﹝不含爆破作业﹞、输变电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营林及造林;化粪池清理;管道疏通;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河道清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5-04-29 | 2099-12-31 | 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管局 | |
6 | 南建审批设计资质﹝2021﹞016号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 | 2021-06-29 | 2026-06-24 |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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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闽08民终1044号 | 被上诉人 | - | -- | 将本院(2022)闽08民终1044号民事判决书主文中的“第三项”补正为“第二项” ...更多 | 2022-08-23 |
2 | -- | (2022)闽08民终1044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22)闽0802民初356号民事判决;
三、驳回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72645元,由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72645元,减半收取计36322.50元,由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8-17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闽0802民初356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龙岩世纪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157960 | 一、龙岩世纪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157960元,并支付该款从2020年6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计算的利息。
二、龙岩世纪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诉讼保全费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72645元,减半收取计36322.5元,由龙岩世纪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4-02 |
4 | 其他 | (2021)闽0629执19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1)闽0629执192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8-24 |
5 | 其他 | (2021)闽0629执异5号 | 申请人 | - | 100541 | 变更华安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闽0629执192号执行裁定书为: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华安县新圩镇华山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的与工程款100541元及执行费1408元等额的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等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应的等值财产(上述款项不含异议人专项资金余额6430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6-28 |
6 | 合同纠纷 | (2021)闽0629民初2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00541 | 华安县新圩镇华山村村民委员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尚欠的工程款人民币10054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11元,减半收取计1156元,由华安县新圩镇华山村村民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25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闽0921民初30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2040 | 准许L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351元,减半收取为175元,由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2-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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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闽0505民初3410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松园村民委员会 |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 2023-10-12 |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闽08民终1044号 | 被上诉人 |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15 |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闽0802民初356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龙岩世阳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2022-03-24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闽0629民初28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新圩镇华山村村民委员会 | 华安县人民法院 | 2021-01-25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霞浦县人民法院 | 2018-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