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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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罚款: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58951元;处罚结果分类:没收违法所得 | -- | 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2-03 | 宁溧市监处字〔2021〕0006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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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117民初4781号 | 其他 | - | 4581996.46 | (2020)苏0117民初4781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七页倒数第三行“首先应由被告太保南京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72840元,其余492018.63元”,存在笔误,补正为“首先应由被告太保南京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62840元,其余502018.63元”;第七页倒数第二行“由被告Z某某按事故主要责任承担80%即393614.9元(492018.63元×80%),”存在笔误,补正为“由被告Z某某按事故主要责任承担80%即401614.9元(502018.63元×80%),”第七页倒数第一行“同时被告太保南京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393614.9元”,存在笔误,补正为“同时被告太保南京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401614.9元”;第八页顺数第一行“被告太保南京分公司共计应赔偿原告466454.9元”,存在笔误,补正为“被告太保南京分公司共计应赔偿原告464454.9元”;第八页倒数第九行“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M某某466454.9元”,存在笔误,补正为“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M某某464454.9元” ...更多 | 2021-02-02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117民初4781号 | 第三人 | 原告: M某某 被告: Z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468774.9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M某某466454.9元(第三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垫付的32900.01元,由被告太保南京分公司在给付原告上述款项中扣除该款,直接给付第三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二、被告Z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M某某2320元;
三、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76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30 |
3 | 追偿权纠纷 | (2020)苏0117民初4933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被告: G某某,Z某某,蒙城县永胜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 | 10080 | 准许原告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元,减半收取26元(原告实际向本院预交26元),由原告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负担 ...更多 | 2020-12-22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苏0117民初260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 16000 |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退还原告C某某 | 2020-11-23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1民终8285号 | 第三人 | - | 284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566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6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苏01民终7050号 | 上诉人 | - | 1375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50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2150元,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负担9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2 |
7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17民初3683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被告: D某某 | 12080 | 准许原告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2元,减半收取51元,由原告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负担 ...更多 | 2020-10-15 |
8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17执1421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0-09-30 |
9 | 其他 | (2020)苏01民终7302号 | 第三人 | - | 79999.9 | 一、撤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2020)苏0117民初987号民事判决;
二、G某某、蒙城县永胜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5999.93元;
三、Z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3999.9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00元,减半收取350元,由G某某、蒙城县永胜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45元、Z某某负担1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00元,由G某某、蒙城县永胜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90元、Z某某负担2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23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苏0117民初5287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 79640 | 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X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4957元。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91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1690元,由被告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负担101元;鉴定费12900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3870元,由被告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负担9030元。以上,由原告X某某合计负担5560元,由被告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负担9131元(此款原告已先行垫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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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Y某某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2 | 裁判文书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W某某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19-01-15 | |
3 | 裁判文书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19-01-15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18-05-20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W某某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18-05-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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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117民初101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被告: Y某某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6-13 | |
2 | -- | (2024)苏0117民初101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被告: Y某某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3 | -- | (2024)苏0117民初101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被告: Y某某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4 | -- | (2023)苏0117民初5879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被告: P某某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5 | -- | (2024)苏0117民初64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6 | -- | (2024)苏0117民初595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D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24-02-06 | |
7 | -- | (2023)苏01民终17337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04 | |
8 | -- | (2023)苏01民终17337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29 | |
9 | -- | (2023)苏0106民初1983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3-12-27 |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3)苏0117民初6224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W某某,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2023-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