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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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4-03-06 | 〔2023〕黔2725执恢822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余万能、尚玉光、尚汝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连带给付原告李贵平、余庆县成达钢材经营部、谢艾利钢材货款人民币四百八十九万四千六百四十七元(¥4 894 647 元);二、被告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余万能、尚玉光、尚汝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连带给付原告李贵平、余庆县成达钢材经营部、谢艾利截至2019 年 10 月 30 日尚欠的资金占用费人民币六百一十四万四千七百九十四元(¥6 144 794 元);三、被告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余万能、尚玉光、尚汝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连带给付原告李贵平、余庆县成达钢材经营部、谢艾利后期资金占用费(后期资金占用费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至付清钢材货款 4 894 647 元之日止,以尚欠的钢材货款 4 894 647 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2%的标准计算);四、被告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余万能、尚玉光、尚汝钦支付前述本项判决中的钢材货款、资金占用费时,优先支付资金占用费;五、驳回原告原告李贵平、余庆县成达钢材经营部、谢艾利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88 036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93 036 元,由被告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余万能、尚玉光、尚汝钦连带负担。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更多 | --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3-10-24 | 〔2021〕黔27民终708号 | |
3 | --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按百分之一对贵州坤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元) ...更多 | 560000 | 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06-20 | 瓮综执罚字〔2023〕第014号 | |
4 | 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位于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文峰社区塔坡脚坤邦·城市公园19号楼项目于2017年10月8日开工,县主体工程已完成,开工建设前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该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破产重组后,于2023年4月28日向住建局提出补办申请证明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属实。 ...更多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按百分之一对贵州坤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元) ...更多 | 560000 | 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06-20 | 瓮综执罚字2023第014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oracle.sql.CLOB@4dfcff0 | -- | 凤冈县人民法院 | 2022-01-01 | 〔2021〕黔0327民初2561号 | |
6 | 2021年5月14日8时51分至9时46分我局工作人员在对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坤邦·城市公园项目监督检查时发现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坤邦公司)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已被法院冻结瓮安县坤邦·城市公园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未按照规定专户储存封闭运作用于本项目的建设2021年5月26日经瓮安县住建局立案调查立案案号(瓮住建立通字〔2021〕第1号);经查明2021年1月至5月以来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诉讼原因公司所开设账户被法院冻结公司为了瓮安坤邦·城市公园项目建设坤邦公司利用公司一般账户以及职工叶万琴名义开设的账户作为备用金账户用于储存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项监管账户外循环资金共计65905355.98元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按照规定专户储存封闭运作用于本项目的建设规定对预售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封闭运作用于本项目的建设。 ...更多 | 对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以5.8万元的罚款。 | 58000 |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7-12 | 瓮住建罚决字〔2021〕第1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限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 效后三十日内支付瓮安县宏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货款三十四万七千二百一十五元(小写:347215元)及2019年9月16日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十七万零一十四元四角六分(小写:170014.46元),2019年9月16日之后的违约金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4486元,由被告贵州坤邦 房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1-06-24 | 〔2020〕黔27民终592号,〔2019〕黔2725民初3989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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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黔2725执恢822号 | 2023-10-24 | (2021)黔27民终708号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黔0327执46号 | 2022-01-01 | (2021)黔0327民初2561号 | 凤冈县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黔2725执恢417号 | 2021-06-24 | (2020)黔27民终592号,(2019)黔2725民初3989号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黔2725执恢225号 | 2021-03-12 | (2020)黔27民终3048号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黔0329执恢124号 | 2021-03-05 | (2020)黔0329民初1317号 | 余庆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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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南建施(瓮)2017-16 | -- | 施工许可证 | -- | 2017-11-03 | 瓮安县住建局 | |
2 | 瓮环审﹝2016﹞63号 | 瓮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瓮安县坤邦?中央大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裙楼(商业用房)三层,局部设吊三层裙楼,建筑单体由22栋22-33层住宅、2栋14层公寓、1栋21班幼儿园和1栋6层会所、地下3层,地面停车位843个、地下停车位5052个及相关附属设施 ...更多 | 2016-12-26 | 2099-12-31 | 瓮安县环境保护局 | |
3 | 黔南建施(瓮)2017-13 | -- | 施工许可证 | -- | 2017-09-07 | 瓮安县住建局 | |
4 | 91522725308748373H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2014-06-11 | 2099-12-31 | 黔南州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瓮人防复〔2016〕10号 | -- | 根据该公司提供建筑设计方案图的初步审查,坤邦中央大街(1-26号楼)建设项目共26栋楼,同意该公司修建防空地下室共计19050.90㎡,集中修建在该建设项目(一期1-3号楼和6-8号楼,二期25-26号楼及二转盘广场)地下室。n 防空地下室战时按常6级建设2个人防物资储备库(面积7666.65㎡),其余全部按战时常6级建设二等人员掩蔽所(一期面积1978.28㎡,二期9405.97㎡)进行设计,平时按地下停车场设计。 ...更多 | -- | 2099-10-31 | 瓮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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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黔2725执恢36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黔2725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2-05-11 |
2 | 合同纠纷 | (2022)黔2725民初20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锐德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贵州锐德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10183元,免予收取,贵州锐德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0183元,本裁定生效后本院依法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4-11 |
3 | 其他 | (2021)黔2725民初495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 | -- | 驳回Y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970元,免予收取,Y某某预交的案件受理费6970元,本裁定生效后本院依法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3-29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2725执恢41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黔2725民初398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2-03-24 |
5 | 合同纠纷 | (2021)黔2725民初4678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骏隆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S某某,H某某,Y某某,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703200 | 一、限被告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重庆骏隆劳务有限公司停工损失人民币一百七十万零三千二百元(小写:1703200元);
二、被告S某某、H某某、Y某某对上述停工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重庆骏隆劳务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50元,由被告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S某某、H某某、Y某某共同承担10064元,由重庆骏隆劳务有限公司承担248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满后的七日内通过本院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预缴上诉费(按件计收的全额交纳上诉费,财产类案件按不服判决部分的金额计算交纳)。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2-15 |
6 | 合同纠纷 | (2021)黔2725民初4641号 | 其他 | - | -- | (2021)黔2725民初4641号民事判决书全文中“贵州黔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称中漏写了“装饰”,现补正为“贵州黔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11页第14行第27列至15行第17列“一千一千一百三十一万五千九百四十三元”,多写了“一千”,现补正为“一千一百三十一万五千九百四十三元” ...更多 | 2022-02-09 |
7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1)黔2725民初4931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贵州鹏海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6450 | 驳回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2150元,由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还应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通过本院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4300元(按不服判决部分的金额计算交纳),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1-13 |
8 | 合同纠纷 | (2021)黔2725执68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执行。
若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09 |
9 | 合同纠纷 | (2021)黔2725执48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执行。
若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09 |
10 | 其他 | (2021)黔2725执180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执行。
若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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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黔民终73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X某某 被告: 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2 | 合同纠纷 | (2023)黔0103民初13574号 | 第三人 | 原告: D某某,D某某 被告: Z某某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2023-10-30 | |
3 | 合同纠纷 | (2022)黔0103民初13608号 | 第三人 | 原告: D某某,D某某 被告: 江西赣南地质工程院贵州分院,Z某某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2023-08-03 | |
4 | 其他 | (2022)黔民终1284号 | 被告 | -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2-10 | |
5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2)黔2725民初3422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L某某,余庆县成达钢材经营部 被告: S某某,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瓮安县泰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S某某,Y某某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2-12-30 | |
6 | 申请破产重整 | (2022)黔27破3号 | 被申请人 | -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8 | |
7 | 合同纠纷 | (2022)黔0103民初13608号 | 第三人 | 原告: D某某,D某某 被告: 江西赣南地质工程院贵州分院,Z某某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2022-10-14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黔2725民初91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某某,S某某,X某某,W某某,Y某某,X某某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2-08-15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黔27民撤3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黔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合园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瓮安县建筑三公司 被告: H某某,S某某,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14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黔27民撤3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黔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合园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瓮安县建筑三公司 被告: H某某,S某某,贵州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