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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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罚款200元 | 200 |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 | 2021-07-06 | 元税罚〔2021〕165号 | |
2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罚款200元 | 200 |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 | 2021-07-06 | 元税罚〔2021〕164号 | |
3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罚款200元 | 200 |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元宝山区税务局 | 2021-07-06 | 元税罚〔2021〕166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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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内行终231号 | 第三人 | - | 10000 |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1行初1号行政判决;
二、本案发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更多 | 2019-11-12 |
2 | 其他 | (2018)内01行初1号 | 第三人 | 原告: 赤峰交通路桥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86700100 | 一、被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补偿原告赤峰交通路桥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8670.01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计算方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2年6月30日起至判决生效执行完毕之日或付清补偿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赤峰交通路桥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受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12-28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内04民终478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4-02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7)内0403民初3536号 | 原告 | 原告: 赤峰元平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Y某某 | 900 | 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赤峰元平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失9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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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当得利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赤峰元平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4-19 | |
2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8)内04民终47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赤峰元平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