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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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辽01执异392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异议人沈阳市辽中区房产局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6-08 |
2 | 合同纠纷 | (2020)辽0115民初24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辽中区城乡建设局,沈阳市辽中区房产局 | 7542800 | 一、被告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G某某工程价款3771400元及利息(以3771400元为本金,从2016年11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2019年8月19日,此后利息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沈阳市辽中区城乡建设局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3771400元范围内对原告G某某承担责任。
上述款项如逾期不履行,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执行。
案件受理费1848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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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0)辽0115民初24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辽中区城乡建设局,沈阳市辽中区房产局 |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