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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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川3433执921号 | 申请人 | - | -- | (2021)川3433执921号案件中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2-22 |
2 | 合同纠纷 | (2021)川3433执923号 | 申请人 | - | -- | (2021)川3433执923号案件中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2-22 |
3 | 合同纠纷 | (2021)川3433民初193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64000 | 一、限被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原告X某某位于冕宁县城东南新区东西干道安置点28-6-3号住房的不动产登记办理;
二、限被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20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违约金以房款564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5日起按年利率5%计算至冕宁县城东南新区东西干道安置点28-6-3号住房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X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575元,被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27 |
4 | 合同纠纷 | (2021)川3433民初181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54000 | 一、被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原告J某某位于冕宁县城东南新区东西干道安置点25-6-1号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
二、被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20日内支付原告J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违约金以房款454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自2020年6月26日起计算至冕宁县城东南新区东西干道安置点25-6-1号住房完成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之日止(金额限额10万元以内);
三、驳回原告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J某某负担575元,被告县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27 |
5 | 合同纠纷 | (2021)川3433民初181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Y某某 被告: 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669000 | 一、被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原告X某某、Y某某位于冕宁县城东南新区东西干道安置点36-6-2号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
二、被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20日内支付原告X某某、Y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违约金以房款669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自2020年6月20日起计算至冕宁县城东南新区东西干道安置点36-6-2号住房完成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之日止(金额限额10万元以内);
三、驳回原告X某某、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X某某、Y某某负担575元,被告县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27 |
6 | 合同纠纷 | (2021)川3433民初180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66000 | 一、限被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原告Z某某位于冕宁县城东南新区东西干道安置点9-6-3号住房的不动产登记办理;
二、限被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20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违约金以房款56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计算至冕宁县城东南新区东西干道安置点9-6-3号住房完成不动产登记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575元,被告县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15 |
7 | 合同纠纷 | (2020)川3433民初1380号 | 原告 | 原告: 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 | 25500 | 限被告W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原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1日-2020年10月1日)租赁欠款人民币25500.00元;逾期滞纳金按每日为未交租金额的0.25%计算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1日止。
案件受理费1860.00元,由被告W某某承担860.00元,原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0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1 |
8 | 合同纠纷 | (2020)川3433民初1305-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L某某 被告: 四川瑞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瑞坤置业有限公司冕宁分公司,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按Y某某、L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0-11-12 |
9 | 合同纠纷 | (2020)川3433民初926号 | 原告 | 原告: 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G某某 | 183000 | 一、原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G某某签订的《市场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自2019年8月19日解除;
二、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费183000元;
三、驳回原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241元,由原告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073元,被告G某某负担11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09 |
10 | 其他 | (2018)川3433民初678号 | 其他 | - | -- | -- | 2018-09-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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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5-13 | |
2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5-10 | |
3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4-27 | |
4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4-25 | |
5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3-15 | |
6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3-09 | |
7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2-24 | |
8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3433民初193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2021-11-10 | |
9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川3433民初1813号 | 被告 | 被告: 冕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2021-10-25 | |
1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3433民初180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