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东民营企业
陶永春
9135052606412060XY
800万元人民币
-
德化县浔中镇城东工业区
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1类资质,分别是房地产开发资质展开
  •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1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7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6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2015-07-15
福建省德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已补报年报
2015-07-15
福建省德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7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1)闽0526民初4196号
被告
原告:
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
被告:
德化县中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227010
一、德化县中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承接查验费人民币11.956万元。二、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承接查验费人民币10.745万元。三、驳回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05.1元,减半收取2352.55元,由德化县中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228.05元,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24.5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2-01-17
2
合同纠纷
(2021)闽0526民初4198号
被告
原告:
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
被告:
德化县中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
准予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411.5元,减半收取2705.75元,由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2022-01-08
3
合同纠纷
(2021)闽0526民初3871号
被告
原告: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C某某,C某某,C某某,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8708.81
一、C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03322.63元,利息、罚息、复利15386.18元(计至2021年8月1日),并按《个人住房按揭借款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继续支付利息、罚息、复利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C某某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C某某追偿。 三、C某某、C某某在继承C某某遗产限额范围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四、驳回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89元,减半收取计1344.50元,由C某某、C某某、C某某、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2021-11-30
4
合同纠纷
(2021)闽0526民初2241号
原告
原告:
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一、解除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C某某于2015年12月21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503451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 二、C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址在德化县城东保障性住房(二期东区)第15幢602室腾空并返还给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C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注销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和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四、驳回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172元,减半收取计86元,由被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09-13
5
合同纠纷
(2021)闽0526民初1553号
被告
原告: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C某某,C某某,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2021-05-07
6
合同纠纷
(2020)闽0526民初3019号
被告
原告: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C某某,C某某,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000
准许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更多
2020-11-05
7
合同纠纷
(2019)德民初字第1580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
被告:
C某某,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4620.1
一、C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借款本金151788.12元及利息、罚息、复利2831.98元,并支付自2019年3月25日起至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 二、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C某某追偿。 三、驳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92.4元,减半收取计1696.2元,由C某某、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9-06-04

开庭公告 16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3)闽0526民初1741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
被告:
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W某某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3-05-31
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3)闽0526民初1741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W某某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3-04-28
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行
被告:
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W某某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3-04-28
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3)闽0526民初1669号
被告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支行
被告:
J某某,L某某,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3-04-21
5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支行
被告:
C某某,X某某,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3-02-24
6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21)闽0526民初4196号
被告
原告:
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
被告:
德化县中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1-12-30
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21)闽0526民初4198号
被告
原告:
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
被告:
德化县中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1-12-30
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C某某,C某某,C某某,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1-11-29
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L某某,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W某某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1-11-26
10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H某某,福建龙元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1-11-25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