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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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司负责的龙岗区坪西社区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期)工程施工,根据我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第四十八条【施工】:未重视变更的时效性,未及时梳理工程变更资料,导致工程变更流程审批滞后;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未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承包人虚报造成结算送审造价与审定造价误差幅度相差在±5%以上(含5%)。 ...更多 | 给予六个月书面严重警告(2024年2月27日0时至2024年8月26日24时) | -- | 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 2024-02-27 | --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747885.63元 | --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2024-02-06 | 〔2022〕黔0221民初5858号 | |
3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 -- | 国家税务总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宁乡市税务局) | 2024-01-16 | 城郊所税限改〔2024〕401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安森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176642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欠付租赁费1766428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安森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服务费30000元;三、被告周继对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第二项确定的款项范围内向原告合肥安森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被告周继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合肥安森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146元,减半收取为1057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573元,由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2-04 | 〔2022〕皖0191民初7985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鸿顺建筑机械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173793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欠付租赁费1737936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3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鸿顺建筑机械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律师服务费30000元;三、被告周继对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第二项确定的款项范围内向原告合肥鸿顺建筑机械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被告周继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合肥鸿顺建筑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893元,减半收取为1044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447元,由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02 | 〔2022〕皖0191民初13090号 | |
6 | 法人和企业名称均变更未及时做省外建筑业企业进冀信息变更 | 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报送至邮箱。纳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不良行为记录。 | --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10-17 | 冀建建市函〔2023〕241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6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8-18 | 〔2022〕皖0102民初1976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安徽金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619810.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19810.7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9日起按当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时止);二、驳回原告安徽金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996元,由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7-21 | 〔2023〕皖0104民初4468号 | |
9 | (劳务管理)发生12345热线投诉、市级欠薪平台投诉以及到市级主管部门现场投诉经核实属实的;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 ...更多 | -- | -- | 临沂市建城市场综合监营信息化平台 | 2023-07-19 | --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支付工程款及逾期支付利息 | --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2023-05-09 | 〔2022〕浙0112民初5135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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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黔0221执406号 | 2024-02-06 | (2022)黔0221民初5858号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冀0681执192号 | 2024-01-04 | (2021)冀0681民初6680号 | 涿州市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皖0191执5886号 | 2023-12-04 | (2022)皖0191民初7985号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皖0191执5431号 | 2023-11-02 | (2022)皖0191民初13090号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1802执8396号 | 2023-10-26 | (2023)粤1802民初8771号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皖0102执6760号 | 2023-08-18 | (2022)皖0102民初1976号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皖0104执5906号 | 2023-07-21 | (2023)皖0104民初4468号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浙0112执1436号 | 2023-05-09 | (2022)浙0112民初5135号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0607执1924号 | 2023-04-10 | (2022)粤0607民初3014号、(2022)粤06民终17398号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晋0621执140号 | 2023-04-06 | (2022)晋0621民初628号 | 山阴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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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95516 | (2024)粤0304执15870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2 | 1066417 | (2024)粤0304执15964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3 | 697041 | (2024)湘0182执4042号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2024-05-06 |
4 | 2043235 | (2024)粤1391执1054号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5 | 13087 | (2024)皖01执716号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24 |
6 | 140512 | (2024)粤0304执15026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4-04-22 |
7 | 250000 | (2024)川0183执770号 | 邛崃市人民法院 | 2024-04-10 |
8 | 1432844 | (2024)皖0104执3785号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9 | 441281 | (2024)粤0304执12430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10 | 88217 | (2024)粤0304执12440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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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福环水施许第20183040063号 | -- | 地下防水混凝土浇筑;2018-03-12 00:00至2018-03-12 07:00;2018-03-12 12:00至2018-03-12 14:00;2018-03-14 00:00至2018-03-14 07:00;2018-03-14 12:00至2018-03-14 14:00;2018-03-16 00:00至2018-03-16 07:00;2018-03-16 12:00至2018-03-16 14:00; ...更多 | -- | 2099-12-31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
2 | 深福环水施许第20173040238号 | -- | 不可中断的混凝土浇筑施工;2017-09-25 00:00至2017-09-25 07:00;2017-09-25 12:00至2017-09-25 14:00;2017-09-27 00:00至2017-09-27 07:00;2017-09-27 12:00至2017-09-27 14:00;2017-09-29 00:00至2017-09-29 07:00;2017-09-29 12:00至2017-09-29 14:00; ...更多 | -- | 2099-12-31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
3 | 深440300061771 | -- | 普通货运 | -- | -- |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西部交通运输局 | |
4 | 深福环水施许第20173040347号 | -- | 地下防水混凝土浇筑;2018-01-02 00:00至2018-01-02 07:00;2018-01-02 12:00至2018-01-02 14:00;2018-01-04 00:00至2018-01-04 07:00;2018-01-04 12:00至2018-01-04 14:00; ...更多 | -- | 2099-12-31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
5 | 深福环水施许第20183040087号 | -- | 地下防水混凝土浇筑;2018-04-02 00:00至2018-04-02 07:00;2018-04-02 12:00至2018-04-02 14:00;2018-04-04 00:00至2018-04-04 07:00;2018-04-04 12:00至2018-04-04 14:00; ...更多 | -- | 2099-12-31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
6 | 深福环水施许第20183040147号 | -- | 地下防水混凝土浇筑;2018-05-07 00:00至2018-05-07 07:00;2018-05-07 12:00至2018-05-07 14:00;2018-05-09 00:00至2018-05-09 07:00;2018-05-09 12:00至2018-05-09 14:00;2018-05-11 00:00至2018-05-11 07:00;2018-05-11 12:00至2018-05-11 14:00; ...更多 | -- | 2099-12-31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
7 | 深福环水施许第20183040026号 | -- | 地下防水混凝土浇筑;2018-01-22 00:00至2018-01-22 07:00;2018-01-22 12:00至2018-01-22 14:00;2018-01-24 00:00至2018-01-24 07:00;2018-01-24 12:00至2018-01-24 14:00;2018-01-26 00:00至2018-01-26 07:00;2018-01-26 12:00至2018-01-26 14:00; ...更多 | -- | 2099-12-31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
8 | 深福环水施许第20183040111号 | -- | 地下防水混凝土浇筑;2018-04-16 00:00至2018-04-16 07:00;2018-04-16 12:00至2018-04-16 14:00;2018-04-18 00:00至2018-04-18 07:00;2018-04-18 12:00至2018-04-18 14:00;2018-04-20 00:00至2018-04-20 07:00;2018-04-20 12:00至2018-04-20 14:00; ...更多 | -- | 2099-12-31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
9 | 深福环水施许第20173040306号 | -- | 不可中断的混凝土浇筑施工;2017-11-28 12:00至2017-11-28 14:00;2017-11-28 00:00至2017-11-28 07:00;2017-11-30 00:00至2017-11-30 07:00;2017-11-30 12:00至2017-11-30 14:00; ...更多 | -- | 2099-12-31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
10 | 粤建许质深准﹝2023﹞14号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 2023-01-04 | 2026-01-04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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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1802民初1440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13000 | 一、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C某某支付劳务报酬13000元及利息(以13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2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应由
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因原告同意被告迳向其补偿与案件受理费相同金额的费用,无须本院向其退还,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迳付5元给原告C某某。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30 |
2 | -- | (2023)粤1802民初1440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14813 | 一、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劳务报酬14813元及利息(以14813元为基数,从2022年12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应由
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因原告同意被告迳向其补偿与案件受理费相同金额的费用,无须本院向其退还,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迳付5元给原告L某某。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30 |
3 | -- | (2023)粤1802民初1440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13000 | 一、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劳务报酬13000元及利息(以13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2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应由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因原告同意被告迳向其补偿与案件受理费相同金额的费用,无须本院向其退还,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迳付5元给原告L某某。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30 |
4 | -- | (2023)粤1802民初1441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13000 | 一、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劳务报酬13000元及利息(以13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2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应由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因原告同意被告迳向其补偿与案件受理费相同金额的费用,无须本院向其退还,被告广州卓联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迳付5元给原告Z某某。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30 |
5 | -- | (2023)湘0981执158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湘0981执158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12-24 |
6 | -- | (2023)粤15民终930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47703.19元,由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财产保全申请费10000元,由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T某某分别负担500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47703.19元,由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已预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09 |
7 | -- | (2023)粤15民终92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588.89元,由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0739元(已预交),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5849.89元(已预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07 |
8 | -- | (2023)晋06民终88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250.00元,由上诉人中车山东风电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9-04 |
9 | -- | (2023)粤0607执1924号之十八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3)粤0607执1924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8-23 |
10 | -- | (2023)粤0607执1786号之六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3)粤0607执178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8-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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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六盘水康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4-04-06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重庆科傲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邛崃亿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邛崃市人民法院 | 2024-01-08 | |
4 | 送达公告 | -- |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C某某、W某某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2023-11-15 | |
6 | 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Y某某、Q某某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29 | |
7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H某某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2023-03-19 | |
8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2-07 | |
9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2-07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东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Y某某、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陕西秦盈食品有限公司、旬邑恒通果汁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元投资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2-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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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1502民初860号 | 第三人 | 原告: T某某 被告: 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2 | -- | (2024)川0183民初53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凯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邛崃亿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邛崃市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3 | -- | (2024)粤15民终126号 | 上诉人 | - |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4 | -- | (2024)粤15民终126号 | 上诉人 | - |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5 | -- | (2024)粤01民终8530号 | 被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6 | -- | (2024)粤01民终8530号 | 被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7 | -- | (2024)粤01民终8530号 | 被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8 | -- | --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9 | -- | (2023)粤0305民初558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兴银河网架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10 | -- | -- | 被告 | 原告: 郑州市长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2024-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