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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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11 |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泽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8-05-11 |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泽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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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6)闽民申1381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的再审申请 | 2017-09-29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4)丰民初字第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X某某 | 245000 | 一、被告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被告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应于本判决生效的十日内支付原告W某某款项245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原告自2012年8月31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W某某对被告X某某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975元,由被告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担。鉴定费11700元,由原告负担9700元,被告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担负担2000元(鉴于被告已预缴了8700元鉴定费,原告应负担的9700元鉴定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被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11-2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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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民法院公告 | 承揽合同纠纷 | --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2015-02-26 | |
2 | 人民法院公告 | 承揽合同纠纷 | X某某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2014-03-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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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 | 申请人 | -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6-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