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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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证明文件 | 罚款:50000元,罚没合计:50000元 | 50000 | 密云分局 | -- | 京工商密处字〔2008〕第32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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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京行申750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高会信的再审申请。 | 2021-10-22 |
2 | 其他 | (2020)京03行终1054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12-11 |
3 | 合同纠纷 | (2020)京03民辖终745号 | 被上诉人 | - | 10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案件受理费70元,由北京城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一审法院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11-09 |
4 | 其他 | (2020)京0118行初118号 | 第三人 | 原告: 高会信 被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 -- | 驳回原告高会信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27 |
5 | 合同纠纷 | (2019)京0118民初12745号 | 原告 | - | 3400000 | 一、确认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G某某于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于二〇一九年八月三日解除;
二、被告(反诉原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配合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北京市密云区X小区项目中X号住宅X层《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撤销手续;
三、被告(反诉原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四十万元;
四、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被告(反诉原告)G某某房款三百万元;
五、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六万五千二百三十元,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反诉原告)G某某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反诉费一万五千四百元,被告(反诉原告)G某某已预交,由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20 |
6 | 合同纠纷 | (2018)京0118民初187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公证书中"明源云客"网页第13页经纪人列表中 | 162578 | 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C某某佣金十六万二千五百七十八元六角一分。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千九百七十六元,由C某某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18 |
7 | 其他 | (2016)京行终278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2-16 |
8 | 其他 | 2015年四中行初字第00750号 | 第三人 | 原告: 高会信 被告: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 10000 | 驳回原告高会信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于本裁定生效后7日内退还原告高会信。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1-20 |
9 | 合同纠纷 | (2014)三中民终字第14199号 | 上诉人 | - | 2149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2262元,由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871元(已交纳);由北京索利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39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4524元,由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12-04 |
10 | 合同纠纷 | 2014年三中民终字第14199号 | 上诉人 | - | 2149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2262元,由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871元(已交纳);由北京索利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39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4524元,由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12-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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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1)京0118民初9939号 | 第三人 | 原告: 北京吉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世纪双龙广告有限公司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2022-03-18 | |
2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0)京0105民初40314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城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1-03-18 | |
3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19)京0118民初12745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世纪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2019-11-08 |